江陵镇牌坊村6组蒲思云一家五口人讨回家庭承包土地的请求
我是南充市高坪区江陵镇牌坊村6组农民蒲思云。我一家老小祖祖辈辈都是在该村长大的。被村社干部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故没收我们的家庭承包土地,如今弄得我们一无所有。经我们多次找村社干部、镇相关领导都无结果,我们被逼得走投无路,让我们感受到了身为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的艰难!在此请求懂得土地相关法规的专业人士为我们分析我家的土地是否该归还我们。
事情叙述如下:我一家在1981年第一轮家庭承包土地的时候分得五人(我、妻子、儿子、大女儿、小女儿)庄稼(旱地约40丈2×5=200丈2 ,田约30丈2×5=150丈2)。85年儿子结婚,86年和88年先后添了两个孙女。86年大女儿嫁到龙门镇,户口也随着迁出。但是本着“添人不添地”的原则,我们家保持着5口人的庄稼。1984年为了生计我只身一人到龙门镇做点小本生意,当年做生意还能赚点小钱。于是1986年我把一家老小安置到龙门镇上,租房子与我一起做米粉生意。同时我也没有放弃自家5个人的家庭承包土地,更不能让土地荒芜。期间我将2.5个人庄稼委托给买我老家房子的本组村民,另2.5个人庄稼委托给本组另一村民(当时均与被委托人口头协议:谁做庄稼谁受益收成同时负责农税双提,我收回庄稼时,应无条件还给我)。我于95年在龙门镇买了住房。我小女儿的户口于94年由老家迁入龙门。我儿子儿媳和两个孙女的户口在99年10月15日由老家迁入龙门,成为无业的居民户口,靠打零工赚生活费。我与妻子的户口至今仍留在老家江陵镇牌坊村6组。
今年6月,我们回老家办事,碰巧遇到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办证。我立即申请自己的土地确权却被村社干部告知我们一家5口人的土地全部早就被干部收回重新划出去了。为此,我们从6月到10月一直为土地的事情奔波,找村社干部,找镇政府领导,却在村、社、镇政府遭到严重的阻扰,他们个个都相互搪塞、推诿,有的镇干部还包庇村干部,甚至以官欺民,以权压民,根本不作为,让我们这些百姓感到无奈、无助!
我们一家人现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且我们已是七十多岁的年纪,所谓落叶归根但现在却连自已的土地都没有了。如今在“反腐倡廉”、杜绝“四风”的明朗政治形势下,请求相关部门能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地进行行政,恳请上级领导为民作主,依法行政,为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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