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你们好!!! 我们是“8.31”事故三名受害者的家属,巴州区水务局作为行政主管单位,而领导书记杨兆华推卸责任、局长苟中良避而不见。这样处理这件事情我们只感受到社会底层农民的无赖、冤屈和国家党政机关对公民生命的漠视。 附:事发现场及新闻报道链接、图片 此次事发的现场位于一条因开采砂石而修建的便道处,砂石开采完也未拆除(巴州区水务局杨兆华书记亲口表明这条便道没有经过水务部门的批准而修建),既然未经批准那么砂石开采是怎么合法继续下去的?水务部门的监管在哪里? 此条违法修建的便道以及不及时拆除的危害:1.致使河水改变流向,使原本缓而分散的河水变得集中而且湍急,水流冲力明显增大、增强,从而创造夏季河道冲滩的危险条件;2.因便道没有拆除,枯水季节时给附近居民和想过河的行人创造了危险的过河条件(两年前一位牛姓老人也是在此溺亡);3.便道处河段位于三江电站的下游,一旦有人在便道处玩耍或者过河而遇三江电站开闸、发电而放的强大水流,必然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综上所述:水务局的对可预见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监管不力、不作为。巴州区水务局作为河道行政主管单位,应对“8.31”事故中溺亡的唐佳选、李林、邓友树三位均未满16周岁的学生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烦请社会大众人士给我们这些老实憨厚的农民评评理,忘党政部门还我们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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