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书记、市长为一方老百姓做主
关于反映通江县火炬镇苟家坝村村支书李再洪专横跋扈、野蛮霸道、欺压百姓事实如下:
(一)、政策法规实施不利,一手遮天。今年是巴中市委扶贫攻坚的关键一年,村上召开社员大会、评选低保人员、评选贫困户对象,当村上按程序在上报的时候,村上李支书就私自更改评选人员名单,家里80岁以上的老人,无依无靠,身体残疾达到二级、三级,父母供不起孩子上学的,房屋即将倒塌无能力赔补的人是不是该享受低保或者属于贫困户呢?可惜,村民的胳膊始终惋不过村支书的大腿。试问:谁给他的权利,胆大妄为随意更改社员评选的名单。比如:有的年轻人好手好脚全家老小、都吃低保,并私自将6队村民的公山及自留山卖掉,试问:是与国家、地方党委政府的法律、政策相符吗?
(二)乱搞男女关系,与党员干部标准相差甚远。李就任村支书以来,个人主义严重,自私自利,为群众半点芝麻点小事就主动收受钱财,香烟。并且长期与村上有夫之妇长期纠缠,乱搞男女关系,村上干部、村民基本都知道。试问:在两学一做开展以来,他还如此猖狂、肆无忌惮的任意妄为,谁给他的权利,谁给他的胆大。例如:贫困户包括李再洪及兄弟、情妇等关系户不是村民、社员评选的贫困户,既然也成了贫困户人员名单,原来是为了建房有补助加扶贫贷款,还有政府给贫困户购买的二百多只鸡都被李再洪给情妇一家了,政府还会定期送粮食),今年苟家坝村有建房补助,如贫困户是每人2.5万元,比如村民家能补助5万,李再洪要求给他4万;问有的要3万不等,不答应就不批地,不让建。给孩子户口都上好了,他还敢打电话要1000元人民币。有村民需要盖公章都必需给他好处费。谁在给他撑腰、充当当保护伞呢?公然知法犯法?
(三)与市委脱贫攻坚一本帐、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的战略目标相背离。李就任村支书三十年以来,从来未经村委会、村民竞选,就能够当上村支书,村上的政策宣传没有力度,很多账目也不公示,贫困户的一户一本帐,一户一个册子都没有,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想背离,试问:这样的干部,这样的害群之马留着能不能让整个村摘下脱贫致富的帽子呢?这样的干部政府放心使用吗?
(四)、逐级反映,结果杳无音讯。我们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此事,最后都不了了之,最后无奈只好请来记者,请来大美通江的作家,发稿在网上请网民们来评判,结果帖子就被政府给删掉,只好通过这样的形式请求上级领导为我们全村人清除这个害群之马、为干部队伍中清除蛀虫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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