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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太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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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事,已经走法律程序了,但是我们也还在努力,写了申述请求相关部门介入,但是所有的都是一个借口,等尸检结果!难道没结果就不解决问题了,我父亲在医院无故去世,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到现在为止,我们家没有收到医院的任何慰问,救死扶伤医者父母心,真的没看见,以前感觉这些离我很远,现在亲身发生在我的身上,很无助很迷茫,到现在的一系列都是我们在主动推进,如果我们不做一些事情,我都怀疑医院很可能完全就不会管了,发这些,就是请大家一起见证一起监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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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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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8 14: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父亲就是在医院治疗腿伤和风湿的,大家应该都了解,这些不会让一个人突然去世

发表于 2016-9-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那么容易出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14:35
今天终于看到这篇帖子了,相信楼主经过了很多曲折。说得对,发帖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共同监督见证,出了问题,就应该正视,而不能想办法逃避。不能说舆论不利于自己的就想方设法堵人家的嘴。

发表于 2016-9-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说了走法律程序了,法律讲证据,是要等尸检结果啊~

至于医院有没有责任,不是你说了算,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医院说了算,法律最后会告诉你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14:41
楼主发帖的目的是请求大家共同监督和见证,作为网友我表示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15:04
尸检的,我还没说,医院给了三个检测机构,其中有两个都不会派人过来,就是只有一个了,而且我们请的一条龙的人透露,那个尸检的,每年要过来很多次,其中关系,大家心里自己去思考,我不说假话,遇到这个事的,肯定不止我一个

发表于 2016-9-8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逝者伤”,想要请你回复一下这些传闻的真假。1、听说死者是因为被摩托擦伤,然后住在医院一直找摩托车赔钱,没有谈到满意的数额就一直一个人在医院住了20几天;2、死者离世后你家人20-30人(老人、妇女居多)去医院闹,还逼得医院领导跳窗,医院书记的门都被你家人踢了很大一个洞;3、死者家属扬言不管鉴定结果如何都不承认,会一直鉴定到医院的责任为止,并要求医院赔款100万元。不知道这些是不是真的哦

发表于 2016-9-8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已去,节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16:25
作为网友,我们也想请医院方回复一下:第一,死者的具体死亡时间?第二,是谁最先发现该患者已经死亡了?第三,院方是否采取抢救措施?采取了哪些抢救措施?第四,死者从活着到死亡这段时间医院的医护人员在干什么?第五,医院的医护人员是否尽到救死扶伤的责任?有没有失职的行为?是否及时发现病人的病情变化,实施抢救?第六,作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否在病床周边设置紧急呼叫装置?

发表于 2016-9-8 16: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16:48
我们是普通人,不站在任何一方,但是作为一家之主死了,家人的悲伤是不言而喻的,就算家属有点在院方看来是不应该的行为,在我们看来都认为可以理解和同情。关键的事实是当班护士不巡视病房,导致患者死在病房而值班医生护士完全不知道,这种事情实在不应该发生在广安市人民医院,毕竟这医院在当地是”最好”的三级甲等医院,如果长期这样广安的老百姓生病了还敢进去吗?况且农村里为了生活生病没家属陪护的不是大有人在吗?这也不能成为医生护士不遵守医疗原则的理由吧,况且医疗原则上患者病情变化应该由医务人员发现而不应该是家属的责任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17:07
病人肯定是有病才会去医院,没病谁会去住在医院呢?当然不是病人进了医院就要保证不死,仼何医院仼何医生也做不到,但是医疗上除了技术外最重要的就是责任,医疗行为准则这是对所有医务人员的,尽责尽力抢救了病人也无法挽回生命,无可厚非,关键是你们并没克尽职守,尽到一个医务人员最起码的责任哪

发表于 2016-9-8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以前说是摩托擦伤,那就是车祸,擦伤的时候,有没有倒地伤到头部,这些都得考虑。所以还是等尸检结论, 看死亡的真实原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17:12
同意楼上观点,医护人员的医术如何况且不说,最起码和最基本的是责任心。没有按规定巡视病员,没有及时发现病员病情变化,甚至连病员什么时间死亡的都不知道,不管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还是从道德道理、人性人情都是说不走的。希望有关方还是积极面对,安慰家属,不要逃避责任。

发表于 2016-9-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终于看到这篇帖子了,相信楼主经过了很多曲折。说得对,发帖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共同监督见证,出了问题,就应该正视,而不能想办法逃避。不能说舆论不利于自己的就想方设法堵人家的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23:41
我们在这里说一千道一万,有关方面置之不理,不知道是司空见惯还是说到痛处,不知道如何回答。主管部门应该引起重视才对,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这样才能促进广安的医疗事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8 23:41
我们在这里说一千道一万,有关方面置之不理,不知道是司空见惯还是说到痛处,不知道如何回答。主管部门应该引起重视才对,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这样才能促进广安的医疗事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9 16:33
网上舆论这么多,当事医院也不出来作回复,主管部门也不作答复,看样子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如果楼主掌握了一定证据,可以公开的。到时候一切都会不攻自破,看有些人怎么自圆其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9 16:41
支持楼主收集证据,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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