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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价0.8224元?什么意思?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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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灯亮了,上前查看,当前电价0.8224元?什么意思?广安市区民用电涨价了吗?不是说0.54吗?
电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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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0 16:54
因为你超过280度。电价就是那么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0 16:56
瓜娃子,阶梯电价都不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1 08:01
阶梯电价,多学习有好处哈

发表于 2016-8-21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公开电力公司内部电价?敢吗?叫别人节约,你们自己呢?

 楼主| 发表于 2016-8-2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在阿坝州上班,1角左右1度电,应该是7年前,当地县城自己采用山上的水流下来发电,山水就是流入成都岷江的

发表于 2016-8-22 00: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8-2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搜刮民脂民膏
发表于 2016-8-2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阶梯电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2012-6-21
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发挥价格机制对用电需求的调节作用,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电能,按照国家推行统一部署,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我省按法定程序于5月23日召开了四川电网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四川电网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方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和国家发改委同意,予以公布执行。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四川省调整居民阶梯电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通报如下:
一、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情况
(一)执行范围
四川电网直供区城乡居民用户。
(二)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
1、“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其方案为:
对四川电网直供区“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由四个档次调整为三个档次,大幅提高第一档电量的覆盖范围,涵盖现有第一档至第三档和第四档中的部分居民用户,同时重新安排各档电价。
(1)电量分档
第一档电量为180度及以下部分,第二档电量为181度至280度部分,第三档电量为281度及以上部分。
(2)各档电价标准
第一档电量每度电的用电价格为0.5224元;第二档电量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1元,为0.6224元;第三档电量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为0.8224元。
同时继续保留低谷时段优惠电价,低谷(23:00-次日7:00)时段电价在现行低谷电价基础上顺加国家规定的2.4分。即丰水期(6月-10月)的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度电0.175元,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的低谷时段电价每度电0.2535元。
2、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度电在现行合表用户用电价格基础上按国家规定顺加2.4分执行,即每度电0.5464元。
3、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免费用电基数,标准为每户每月15度电。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执行。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上,23名听证会参加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发言记录(经听证会参加人签字确认)统计,共发表意见60多条次。我们对涉及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归纳为12条,现逐条说明如下:
(一)分档电量设置
1、 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第一档170度的电量设置偏低,建议将第一档电量提高到180—200度;
我们适度采纳了该意见。我省农村用电户约占四川电网一户一表用户的55%左右,这部分用户用电量较少,拉低了我省户均用电水平。考虑到我省城市家庭用电较多的情况,适当提高第一、二档电量更可兼顾城乡居民用电需求。我们将第一档电量由拟调方案中的170度提高到180度,第二档电量提高到280度。提高后第一档电量的用户覆盖率约为95%。
2、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我省设置四档阶梯电价,保留现行的第一档60度阶梯。
我们没有采纳该意见。该意见不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全国统一设置三档电量的精神,也会给今后的阶梯电价管理带来难度。
(二)电价结算周期
3、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设置季节电价,以照顾降温和取暖的需要;
我们适度采纳了该意见。设置季节性电价有助于合理利用电能资源。考虑到居民降温和取暖时间主要集中在夏季和冬季,而且夜间用电偏多的情况,我们在四川电网阶梯电价中设置了谷段电价,对居民在23:00到次日7:00时段的用电实行低价。即夏季丰水期(6月-10月)同时段每度电价为0.175元,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同时段每度电价为0.2535元,均大大低于正常电价。这样既降低了用户在用电高峰季节的电费负担,又合理的引导了用户多使用低谷电量。
4、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我们没有采纳该意见。1、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2、如果在结算时按照先使用第一档电量,再使用第二、三档电量的办法实行,则用户在下半年的一段时间将会全部使用高价电,对用户心理造成冲击。3、对变动的租住户电费分摊带来困难。上半年租住户电费负担偏轻,下半年租住户电费负担偏重。4、如果实行先预付,年底清算或年底一次性付款,会给电网公司经营管理带来困难,同时增加逃费现象。5、我省现行的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在不同季节存在较大差异,这些电价按年执行时难以操作。
(三)电价
5、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第一档电价不作改变;
我们没有采纳该意见。向听证会提交的拟调方案中的第一档电量包括现行的第一、二、三档电量和一部分四档电量,四个价格。如都执行原第一档电量电价,则高用电户电价将大幅降低(原第二、三、四档电量的电价相应每度降低0.08、0.11和0.16元),不符合国家实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的原则。
6、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第二档电价提高每度0.10元过高,也有听证会参加人对第二档电价过低提出质疑;
我们没有采纳该意见。拟调第二档电价(0.6224元)已经低于现行同档电量电价(0.6324元),再调低会形成对高用电户过多优惠,不符合国家实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的原则。反之,我省拟调的第一、二档居民用电价格的价差,已经在全国居于高位,再提高也会造成问题。
7、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第三档电价加价过高,也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应提高第三档电价加价标准;
我们没有采纳该意见。拟调第三档电价与第二档电价的差价基本合理,也符合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的精神,调高和调低都不合适。
8、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第一档电价应与周边省份做好衔接。
我们采纳了该意见。我省拟调电价在设计时已与周边省份作了衔接,结合我省实行的低谷电价政策,我们再次对居民实际电费负担进行了初步的对比测算,拟调电价水平是合理的。
(四)电表改造
9、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合表用户电价在电表改造完成前不作调整。
我们没有采纳该意见。1、电表改造有其特殊性,除涉及经营者和消费者外,还涉及中间管理者,单纯靠电价进行制约不能解决问题。2、该建议虽然有利于推动电网公司改造电表,但不利于调动用户改造电表的积极性。3、居民合表用电,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居民用电价格的基础组成部分,一户一表用户是从合表用户中派生出来的。拟调的合表居民用电价格,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顺加2011年12月煤电联动的电价上调差额制定的。4、我委将按照国家发改委部署,督促电网企业加快户表改造进度。
(五)免费电量
10、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提高“低保”、“五保”免费电量基数。
我们采纳了该意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我省“低保”“五保”户做最大程度的保护,将“低保”、“五保”户免费电量基数提高到每月15度电的标准。
(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11、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电价调整的同时应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
我们采纳了该意见。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村用户的利益。我委将督促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快输配电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并希望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继续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七)其他
    12、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居民阶梯电价设置应考虑一户多人口的情况。
我们暂时没有采纳该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规定,居民用电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但从实际看,确实存在多人口家庭用电多的情况。对此,我们也非常重视。但由于对多人口家庭的认定缺乏公平的、操作性强的办法,在这次居民阶梯电价调整中,暂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将继续探索有效办法,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三、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本次居民阶梯电价顺利实施,发挥电价的调节作用,本次电价调整同时配套落实以下措施:
(一)规范执行,准确计算,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各供电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抄表,按电价政策核算和收取电费。
(二)全面提高供电行业服务水平。各供电企业应进一步提供便捷的电费和电价查询手段,完善缴费网点和缴费方式,方便广大居民缴纳电费。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电源点开发和输配电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用电的可靠性,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继续实施居民合表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的改造费用。
(三)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不因电价调整而降低。
(四)加强电价监督检查,确保新的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应组织全省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趁推行新的阶梯电价乱涨价的情况发生。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58)。
发表于 2016-8-2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电表上应该有几种价格吧!如低谷时段(晚上11时--次日7时每度0.175元),第一档电价每度0.5224元(180度以内)、第二档电价每度0.6224元(181-280度部)您家月用电量超过了280度,显示每度0.8224元。
发表于 2016-8-2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档每度0.8224元是超过280度以上的电量执行的电价
发表于 2016-8-2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情况
(一)执行范围
四川电网直供区城乡居民用户。
(二)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
1、“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其方案为:
对四川电网直供区“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由四个档次调整为三个档次,大幅提高第一档电量的覆盖范围,涵盖现有第一档至第三档和第四档中的部分居民用户,同时重新安排各档电价。
(1)电量分档
第一档电量为180度及以下部分,第二档电量为181度至280度部分,第三档电量为281度及以上部分。
(2)各档电价标准
第一档电量每度电的用电价格为0.5224元;第二档电量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1元,为0.6224元;第三档电量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为0.8224元。
同时继续保留低谷时段优惠电价,低谷(23:00-次日7:00)时段电价在现行低谷电价基础上顺加国家规定的2.4分。即丰水期(6月-10月)的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度电0.175元,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的低谷时段电价每度电0.2535元。
2、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度电在现行合表用户用电价格基础上按国家规定顺加2.4分执行,即每度电0.5464元。
3、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免费用电基数,标准为每户每月15度电。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4 23:40
请问有几户人家大热天的180度电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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