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老乡,对你遇到的窝心事表示同情,如果评论此事,我是帮理不帮亲,对事不对人,首先请你谅解,此事有一点不明,肇事车辆是电瓶车还是摩托车,是摩托车就应该走机动车道,你闯红灯没有?这对责任认定很重要,但不管是谁的过错,要求去医院检查一下是应该予以支持,不知当时交警是否对双方的基本信息进行了记录?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理性维权,后面采取过激行为被行政拘留,你这是活该,这样做反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大家就会疑虑,既然腿受伤了还能爬铁塔?那记者仅听一面之词就用碰瓷二字是不妥当的,在大众媒体上用狗急跳墙显然也是不对的。: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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