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dcgs.cn/Files/image/2016081001.jpg 从8月9日起,交管部门将对成都川A号牌违法记分满12分,并累积多起违法逾期未处理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实施传唤(含重点管理车辆、单位所属车辆、个人机动车)。通过对违法当事人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交通违法处罚和违法记分措施。这也是成都交警首次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实施传唤。 9日上午11点,一名未处理违法累积有57个的私家车主刘先生,被传唤至交警一分局接受调查,仅2016年,他的交通违法数就达53个,记分高达156分,加上去年4个违法,一年内被记了162分。 “我平时开车很小心,违章很少,这些记分都是因为违反禁令标志。”在2007年,市民刘先生花30万购买了一辆双龙越野车,由于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6年后自动转换为黄标车。根据相关规定,黄标车禁止进入成都绕城以内。“我不晓得黄标车有这个禁行规定。”直到去年,刘先生审车前才知道,此时已经被记50多分。刘先生说,当时想过把车卖掉,但考虑到平时上班办事都在城里,出行不方便,就没有卖车,在将违法处理完后继续将车在市区里开。 “对于车辆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短信通知、对公司抄告提示,但迟迟未进行处理。”民警吴晓乔说,成都玖昌物流公司名下有6辆危化品车,属于重点车辆,共有23个违法未处理。上午10点,民警来到该公司,找到公司法人宣读了传唤通知书,并且要求公司前来处理。随后,该公司法人代表及驾驶员到了交警一分局,对交通违法进行了现场处理。 http://www.cdcgs.cn/Files/image/2016081002.jpg 哪些情况被传唤: 1、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六类重点车辆”。即,出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公路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校车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满分的。 2、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单位车辆”。即,单位名下机动车违法记录的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满分的。 3、未处理交通违法累积3个以上的“专业运输车辆”。即,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未处理的交通违法累积3个(含)以上的。 4、未处理的交通违法累积20个以上的“私家车”。即,个人名下机动车累积20个(含)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的。 交警提醒: 上述四类情形对已经短信通知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由各交警分局按照属地原则依法进行传唤,传唤违法当事人接受调查。同时,对适用传唤的四类情形的违法机动车、以及逾期未检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等机动车纳入“黑名单”,依托查缉布控系统,一旦上路行驶,系统会报警,交警会在现场进行拦截。 提醒广大驾驶员,若有交通违法应及时到交管部门处理,而累积记分过多的市民,切勿买分卖分,一旦被发现会被交警部门处罚,应该到交警部门处理,交警会告知相应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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