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的消息说,7月13日,2016年二十国集团劳工就业部长会议在北京闭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预计今年出台。如果2022年落地实施,那么以下三个群体将会受到退休新政的影响。那么,对于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而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主要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或者小于等于60岁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就目前的环境来看,对于延迟退休可以多收和少发几年的养老保险,这样的一多一少对于目前养老金缺口的弥补也是一个利好。这是世界范围解决养老问题的通用做法,也是一个不得不采取的办法,从长远来看还是利大于弊。即便如此,相对而言这种渐进式延迟退休应该分类进行,分类进行是指不同的劳动群体实施不同的延迟方案,退休的时间都会有所不同。即使是延迟退休,而也有一些工种特别是重体力劳动者更适合在五十五岁或者六十岁退休。
而关键的问题是在于延迟退休另一个争议点是该政策是否会加剧本来就已经很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大学生就业为例,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699万,2014年预计将达到727万,由此针对“毕业即失业”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再延迟退休岂不是雪上加霜?也就是说,这关于青年就业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确实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矛盾的体现。
毕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总趋势仍然是劳动力供大于求,我们仍然要把促进就业和创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来加以安排。之前也有评论者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延长退休年龄的策略也无非是弹性(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或者是以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在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则可以认为前者是“可选项”来秉承自愿的原则,而后者则不然。换句话说,对于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而与此同时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更多适合中老年人又不与青年人争夺工作机会的岗位等,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相关群体的不利影响。若说在延迟退休作为涉及多群体切身利益的政策,需要全面审慎的研究,不仅需要回应公众的关切,讲究策略,更要坚持公平的原则,兼顾不同群体感受,寻求改革的最大公约数。那么,在延迟退休的问题上要回应好公众关心的多重问题,诸如像延迟退休是否会加剧青年就业难?延迟退休的初衷是不是仅仅为了弥补一些地方的养老金缺口?延迟退休之后个人缴纳保险的时间延长了,养老金会怎样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解释,解公众之忧。
或者说,延迟退休对劳动力的供给不是量的问题,更是结构的问题,比如,农村有大量富余人员需要转向服务业,尤其是涉及老人和孩子的服务业,这部分缺上千万人的岗位。延迟退休年龄这套方案在制订过程中,那在对于配备多种配套措施上,比如像养老金的制度结构,它不仅是财务问题更是年轻人对养老金制度的支持问题,尤其个人账户一定要体现出多工作、多积累的特性。
特别是在农村富余人员和加工业大龄人员向服务业转移需要很多的政策支持,而同时在由于这部分人的精力以及时间有限,还需要社保缴费能否按照小时为单位计算等一系列政策。而且,在延迟退休虽势在必行,但针对中国的特殊情况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方案制定时需通盘考虑。而相对于延迟退休对青年就业问题产生的影响,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如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在服务业增长过程中容纳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引导自主创业,并通过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
于2016年7月18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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