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州委“大力弘扬法治理念,全媒体、全覆盖普及宣传法制精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营造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德昌的浓厚氛围,德昌通过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熏陶,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全县范围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依托传统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辟依法治县专栏、丰富法治专题节目,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多样、逐步深入的方式,进一步营造依法治县浓厚氛围。
设置宣传标语。要在车站码头、高速路口、国道省道道路两旁,旅游景区、城市广场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形式设置依法治县标语,不少于20幅,在适当区域设置必要的永久性法治宣传设施。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通过横幅、LED显示屏、板报、单位网络等方式设置法制宣传标语,不少于2幅。
投放公益广告。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宣传载体,播放展示法治文化公益广告,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公益广告教育启发的社会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广泛宣传法治文化,大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综治宣传月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集16家综治成员单位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州综治办宣传活动的通知并对我县开展综治宣传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宣传内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推动德昌县全年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紧扣主题,广泛宣传。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公安等16家综治成员单位在乐跃镇农贸市场开展综治宣传活动,为群众准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材料,宣传内容涵盖禁毒防艾、法律法规、非法集资、食品安全、铁路护路、农民工维权等与群众日常息息相关的事宜,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14块,展示毒品仿真样品14样,悬挂横幅1条,极大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深入持久推进“法律七进”
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明确“法律七进”每一进的标准和规定动作,开展示范点创建。将“法律七进”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并加大分值权重,逗硬考核,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声势浩大的十一项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3.8国际妇女节,开展反家暴法实施主体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5.4国际青年节,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6.1国际儿童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9.1学校开学,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主题宣传活动;结合9.9重阳节,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艾滋病防治主题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深化精品普法栏目。县广播电视台、《德昌观察》、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要开办普法栏目,已有的普法栏目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和深化,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普法品牌栏目。按照德昌县《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法组办〔2016〕1号)精神,实施“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作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节目、法治公益广告并在医院、公园、车站、广场、公交站台、码头、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推送展播。
积极开展“法润德昌·法治文艺进万家”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和县司法局要组织力量创作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作品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贯穿“法律七进”这一主题的话剧、川剧、小品等。作品要宣传广大群众通过普法学习教育,认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自觉依法办事的崭新精神风貌,反映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重点建设的最新成果。组织开展“清凉之夏法治电影周”活动。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和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开展法治电影进机关、进单位和坝坝电影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和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县规建局、县卫计局和县交通局要按照德昌县《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法组办〔2016〕1号)精神,在公园、医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建立法治宣传阵地,加大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新媒体普法建设。县司法局要与州司法局、县级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利用州司法行政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报、手机短信和其他宣传媒体,积极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狠抓禁毒防艾工作。结合我县毒品、艾滋病相关实际,县禁毒办和县艾防办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禁毒防艾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开展“法律七进”。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准备、启动、实施工作。按照省、州部署,立足我县实际,科学制定德昌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德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组织实施。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召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
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宪法精神解读》等法律法规或条例,同时将干部职工学法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竟聘上岗依据。
丰富法治教育载体。出台《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实施意见》,对开展“法律进单位(县客运中心、医院、公园等)”进行总体部署,重点单位和学校、县级医院均设立法制宣传栏和建立普法阵地,发放《“六五”普法法律读本》《依法治县实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4000余册(份),确保干部职工学法有教材。
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单位法律顾问,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单位矛盾纠纷调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组建法律顾问团,聘请10名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全县10余家单位、96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
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出台《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实施意见》,积极指导部门、乡镇开展法治县、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相关法治创建工作,麻栗镇、县公安局等5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
完善制度机制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权
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县委中心组学法及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法治档案,把干部学法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建立健全副科级以上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
建立依法决策制度。充实政府法律人才库,完善政府常务会等议事规则,在国有资产处置、涉及百姓生产生活重大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
建立培训警示机制。依托县监管中心法纪教育基地等阵地,通过法律职后教育、脱产学习、在职培训等形式,加强法律警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行权水平。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依法加强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建立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制定《德昌县行政问责办法》,明确追责主体、追责范围、追责方式,严格倒查决策责任,进一步促进干部依法行政。
加大力度清理整治寄递物流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寄递物流工作,消除我县寄递物流行业中的安全隐患,德昌县开展清理整顿寄递物流工作。加强管理,确保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经营过程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配备消防器材及监控设施;完善证照,有证无照的企业要抓紧时间注册执照,后期检查中监管到的无照经营的企业,一律重处,经营中收到行政建议书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快递企业要提高对平安和谐建设的认识,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实名制、验视制、安检制),各企业经营地点,不能擅自变更;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