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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法院判案也该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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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奇怪现象,法庭上法官总是趾高气扬地要求被告人自证清白,如果不能就输了官司,而且服判息诉。 但是法官判错了,你去申诉,法官还是趾高气扬地推诿,不理会..为什么呢,法院对所判案件该不该自证清白呢?  

    法院判案是否公正应当能够经得起事后审查的方式加以确认:一是审判程序的规范化,审判程序越规范,留给审判人员自由选择的空间就越小,能够极大压缩审判人员的“犯错空间”。二是审判行为的全程合法性证明,审判人员应当为自己的审判行为留存好记录,自证清白。现行诉讼制度对审判行为合法性证明的要求在诉讼法中已经体现,法官应该知道自受理案件开始就对案件的每一步处置经过及结果进行真实记录。如果法官能够对所审判案件的全程合法性证明,可以经受住扎实的调查;只要有了严密的证据锁链和严谨的全程记录,每件案子的事实和执法行为最终就以可核查方式经受监督机关以及公众的考验,哪还有不放心之说。

   巴中市中级法院某副院长如果能够自证清白,如果能够证明不经法庭审理直接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熊仁荣犯医疗事故罪的判决,其审判程序合法规范、审判行为全程合法,判决构成医疗事故犯罪有严密的证据锁链和严谨的全程记录,有法律依据能够证明第一次再审的审判长也可以参与第二次再审;他还会指使立案庭庭长3年不接收熊仁荣的申诉材料吗?还会求爹爹告奶奶,请省高院法官违规作出驳回申诉通知书忽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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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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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7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主持审判委员会决定熊仁荣犯医疗事故罪的副院长,你能够自证清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6-8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6月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巴中市中级法院主持审判委员会决定熊仁荣犯医疗事故罪的副院长,你还要阻止法院对熊仁荣不服医疗事故犯罪申诉一案立案、再审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6-10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仁荣坚持申诉前后共计15年,“坚信总有一天包青天要出现”,最终为自己找回清白。

现在就推论熊仁荣案很快将沉冤得雪,不免乐观了些;但称熊仁荣案“正在起变化”,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熊仁荣提起申诉以来,长期处于某种僵持乃至是停滞的状态。一个可为佐证的细节是:十多年来,巴中市中级法院显示二审对熊仁荣酌定减轻却不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就交付执行,第一次再审不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次再审查明非法行医犯罪不能构成后,不经法庭审理直接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犯医疗事故罪,反复申诉3年但立案庭不接收不服判决医疗事故犯罪的申诉材料;法院每次的理由都是‘这是上级的决定’或‘要上级说了才算数’”。从曾经甚至被拒绝接收申诉材料,到此次对审理立案审查,这是谁都能看到的推进。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刑事诉讼程序设计上看,“程序不公往往导致实体不公甚至冤假错案。

这也许就是巴中市中级法院上届院长不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审理熊仁荣不服医疗事故犯罪判决案的根本原因。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刑事诉讼应努力在公正程序的框架下尽力查明事实真相,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4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巴中市中级法院某些院领导的有罪推定、疑罪从有、流水作业、偏重打击、等刑事司法的“旧常态”,必须从一个个疑案的反思与纠正中得到彻底改变。要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有错必纠甚至只是“疑案再查”,都是道绕不过的坎。唯有对法律敬畏、对程序尊重,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才能绘就一幅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图景。

   巴中市某些领导那一套“一切为了维稳”的说辞,其实就是自己一切为了卖官的翻版;如果这个主持审判委员会决定熊仁荣犯医疗事故罪的副院长不是某领导卖官的客户,不是收了这个副院长买官的钱,他能够放任其这么多年不管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仁荣被审判委员会决定犯医疗事故罪的判决及事实已经公之于众,巴中市中级法院当年的办案过程,已经彻底暴露在全世界面前,可以说,巴中市中级法院已经脱去了最后一条内裤,完全一丝不挂了。这个案子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谁是该为案中死者承担责任的人,谁是无辜者,只要看看案卷,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巴中市中级法院如果依然不启动再审,试问,巴中市中级法院还有什么公信力?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他慧眼识珠提拔XX  为副院长后,巴中市中级法院冤假错案就没有断过,法院就再没有见到过公正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0 15:11
有法自证清白的话又不会乱求判咯,巴中中级法院歪得很黑得很,是专门打压弱势群体的,强势方他们保护得很好,所以老百姓莫去打官司,因为没钱打狗,有理有据等于零,公正是要用钱才能买到的,贫头老百姓用什么去买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0 15:16
法官是为谁服务的?答:有权有势的,答的对,赞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6-6-20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真有本事,自从你慧眼识珠提拔XX  为副院长后,巴中市中级法院冤假错案就没有断过,老百姓真的不敢打官司了;

发表于 2016-6-2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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