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丁志荣,1946年生,今年已经70岁了。
从2012年起,连续几年,我都在李军的工地上打工,做的都是打墙、木工的重体力活路,挣得都是辛苦钱。
这么多年打工,李军从来没有付钱给我,每次找到他,他都说放心嘛,肯定要给的,但是就一直拖。
2015年2月,我又找到他,强烈要求付钱,他才以“借支”的名义付了3000元钱,还写了一张拖欠工资的凭据,写明了还剩13200元没有付。
当时他口头承诺,农历过年的时候一定给我送到家头来,但最终没有来,打电话就从来不接了。
天全、雨城、名山,我都找过人社部门,他们说我年龄超过了,他们管不了。
2016年我向雨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他们也受理了的。
但是4月14日开庭的时候,我到了,李军没有到。
法院说他们也联系不到李军,换了几个电话给他打,每次接通了,听到是法院,就挂了,再打又不接了。
法院催我交相关费用,要将近1000元钱
我问是不是交了这1000元钱,就能把我该得的钱拿回来,法院说不一定。
我家头本来就贫困,交不起这钱,法院就说,那必须撤诉,我只能撤诉了。
撤诉以后,就更没人管了,那我这钱该找哪个要?
我年龄大,就不是人民群众了吗?
做了活路拿不到钱,还有天理吗?
法院不是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
我一个老年人,找不到李军还说得过去,法院有那么多工作人员,明明晓得李军的住址、电话、身份证信息,还说找不到他,正常吗?
我的电话 13281994098
李军的电话 13547478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