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433|评论: 39

[群众呼声] 全国性的问题难道就不解决吗?

[复制链接]

为了几元钱的占道停车费,不知道已经扯过多少次皮,无数次被收费的讥讽几块钱都那么抠……,这个气呀!难道真的是因为拿不出几块钱的事吗?全国都在收的费就一定是应该的吗?只想请问巴中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这样的收费有没有法律依据?公共资源是方便群众的还是部门敛财的?谁有权力把街道这样纯粹的公共资源承包甚至卖出去收费吗?很多街道的拥堵都是占道停车造成的,为什么不取缔?这样的收费性质和过路过桥费有什么区别?方便群众也不需要收费啊!江南二环路自从通车就被当成停车场,部门不去管的理由是老百姓没地方停车,真是可笑到了极点!创卫生城市的时候怎么车全都管住了,全都有地方停了?看来还是管理到位没有的问题。城管真的管好了,我不相信群众会不信任他们,还不是自己立身不正。占道停车政府可以管理,但不应该收费,政府部门做事是国家拿了钱的,总不能增加一项管理职能就向老百姓伸手吧?同意以上观点的请支持,不同意的欢迎拍砖,谢谢!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1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全国各大媒体也有过多次报道,全部否定了此收费的正当性,甚至有法律专家支招可以报警,但现实生活中,大家都不愿意为了几块钱找麻烦,这也无可厚非,我只想说:自己的幸福要靠自己努力!

发表于 2016-5-2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创卫

发表于 2016-5-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所说问题,公共资源本来就是给大家共享的,大家都没有破坏也没有浪费可是承包出去完全就没意义,而且承包出去你把钱收了吗也要担起收钱的责任嘛,本人亲身遭遇一次就在九小门口那一排停车位那里一个大爷把钱收了可是等我去开车的时候发现车被别人撞了,问收费大爷 大爷说不知道是哪个撞得,看他年龄也那么大了也就算了,而且那里晚上还有一个冒充收费员的年轻人在那里收费,最后打听说那个人是骗子没有家人晚上专门骗车主停车费的,晕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5:38
刚一看题目好兴奋,全国  性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6:42
方方面面都在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捞钱!

发表于 2016-5-22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买车,无钱缴费,没有车的老百姓表示不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8:13
楼上又是个奴才思维型的,楼主说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合不合法的问题!你没有买车说明你给国家交的税少。你不服就不要出门走路,大马路也是买车的人交的税修建的!

发表于 2016-5-23 07: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公共资源本就应该收费,所收费用用之于民,无可非议,关键是需要公示费用的使用情况,避免乱收费

发表于 2016-5-23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关键是需要公示费用的使用情况,避免乱收费

发表于 2016-5-23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3.26.163.x 发表于 2016-5-22 15:38
刚一看题目好兴奋,全国  性的问题!!

哈哈 我没看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3 08:11
占用公共资源就要收费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有可以收。走路算不算占用公共资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3 08:13
呼吸空气算不算?

 楼主| 发表于 2016-5-24 09: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公共资源难道不是人民自己的?可以全民免费享用吧。现在没车的以后都会有,都可以享受啊。法律规定的收费都不能透明,你怎么还指望乱收费能透明呢?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IxODUzOQ==&mid=203171239&idx=1&sn=f3321527c2246378ca22205857989fb5&scene=2&srcid=10252hfFYdlG6swYvHRzXVyB&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发表于 2016-5-24 1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的规划本来就没跟上趟,老城改造需要有个过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4 11:41
通拂路就不该停车

发表于 2016-5-25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创卫
发表于 2016-5-2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真的注意了。。。 楼主真好

发表于 2016-5-2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后感悟了点,收下了
发表于 2016-5-2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强强~~,太好了,谢谢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