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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网曝阆中法制办主任不懂法 办案法官称她是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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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曝阆中法制办主任不懂法 办案法官称她是疯的


市场信息网   2016-05-18 14:30:29   来源: 中华网   评论:0

  近日,有网友在阆中当地论坛发帖称,阆中政府法制办主任不懂法。贴文称:“我家房子被阆中市政府非法强拆,两级法院已经判阆中政府强拆是违法行为,这都是阆中政府的法制办不学法不守法造成的,给阆中市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办案法官称她(法制办主任)是疯的。

法院判决政府强拆违法

  署名金维建的网友“大事多”发帖称“我家房子被阆中市政府非法强拆,两级法院已经判阆中政府强拆是违法行为,这都是阆中政府的法制办不学法不守法造成的,给阆中市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法制办你们要负责任的。现在法院在执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时候,阆中法制办藐视法律拒不配合执行生效判决,你们这是违法行为。”

  记者通过论坛其它帖子留下的电话联系上金维建,金维建说:“阆中政府申请南部县法院准予先予对我家房屋强拆,现在两级法院判阆中政府违法。而阆中政府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履行法院判决。”当事人金维建为此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也经常在当地论坛发帖。

  金维建说:"他家的房子一共900多平方,阆中国土局已经办证多年,合法有效。我居住了20多年,开发商看上这片土地,阆中政府说我的房子违法,向南部县法院申请强拆,南部县法院给阆中政府当抢使,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准予阆中政府强拆。强拆了我的房子给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

网友发帖阆中法制办主任不懂法

  为此,金维建走上了上访之路,后来南部县法院、南充中院判阆中政府的强拆违法,判决阆中政府三个程序违法,一个引用法律错误,撤销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重新作出补偿决定书,限定在两个月重新作出。

  在执行中,金维建和阆中政府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报告生效合法。“阆中政府法制办主任曹群单方认为评估机构级别低。单方面安排了几个部门去评估。我批评她作为政府的法制办主任应该学法守法。”金维建气愤地说。之前,南部县法院在执行中,曹群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官批评她,甚至提出罚款10万到100万。



  (被执行人阆中法制办主任给申请执行人金维建所发短信)

  金维建说:“我们共同选定的四川德赛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这个评估资质齐全。曹群真是法盲,还给我发短信叫我配合她的评估,她彻彻底底就是拖延法院的执行。她找了阆中几家评估机构,不是法院认可的评估机构,他们也不敢评估。”

法官回应阆中法制办主任是疯的

  记者联系上南充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四川德赛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法院系统审核过有房屋评估资质的公司,在执行中应由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而不是被执行人通知另外一方执行人,被执行人阆中政府法制办是无理取闹。

  据办案法官介绍,阆中法制办委托阆中国土局和当事人一起找的一家评估公司,现在阆中法制办又说这家评估公司没有房屋评估资质,评估公司也给法制办答复了评估公司有房屋评估资质,评估合法有效。这个法制办主任是疯的,我们将依法给她去司法建议,要求她尽快给被执行人作出赔偿决定,不然要对她进行司法处理。

  记者电话联系上阆中市国土局李栋梁,你一听此案,警惕地说:“你们去问法制办,是她在处理。”立即挂断电话。

  记者多次致电,阆中法制办主任曹群一直未接电话。(李阳杜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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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23: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接受全民监督。

发表于 2016-5-2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执行中,金维建和阆中政府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报告生效合法。”委托评估机构怎么能在执行中?我看南部县办理本案是办得很荒唐。

发表于 2016-5-2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薄红英 发表于 2016-5-22 15:26
 “在执行中,金维建和阆中政府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报告生效合法。”委托评估机构怎么能在执行 ...

五毛该领工资了!

发表于 2016-5-2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理取闹,颠倒是非,断章取义,不看清楚就说,典型的五毛,鄙视这种五毛,自以为懂点法律,实际上就是一个垃圾。

发表于 2016-5-22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办应当履职给县(市)政府依法把关,不然就是失职,若懂法也是法肓。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5-2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热闹

发表于 2016-6-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市法治办你一错再错,你要错到何时?

发表于 2016-6-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真的手续全部合法?拿出来晒一下

发表于 2016-6-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6-6-9 1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Υ

发表于 2016-6-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已经判你们多处违法,你们戏弄人民,欺压百姓

发表于 2016-6-1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社会基本诚信,维护司法尊严!

发表于 2016-7-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意见》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发表于 2016-7-2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改革与你我有关,信法才回守法,公平正义吧!

发表于 2016-8-1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尊严对比不了,一比我们还是人吗?我们的执法者可以错的理直气壮无所畏惧。

发表于 2016-8-1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应完善追责主体,追责原则,追责标准,追责形式,追责程序。国家真的有希望了。

发表于 2016-8-16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肆意妄为官员,违法违纪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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