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蓝泊主题宾馆若被洪水淹没,谁为其买单?又是谁将泄洪道办成房产证? 据了解“蓝泊湾”商住楼是四川省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在通江县南寺沟建设的拆迁安置工程。同年该公司在通江县水务局取得【通水利(2000)第001号建设工程同意】,该同意书建设要求“南寺沟大桥桥面以下为框架结构,不得利用”。工程结束后开发商将“蓝泊湾”商住楼负一,负二层补办第5119212014120307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房产证。 “蓝泊湾”商住楼负一层权利人孙鹏程明知负一层为泄洪道的情况下于2014年2月将该房出租给举报人冯娇经营宾馆茶楼(蓝泊湾主题宾馆)。宾馆开业伊始,通江县水务局书面告知:“负一层为泄洪道,不得利用”。 据相关文件资料显示该县地处山区,境内异常气候频发,超警戒洪水连年发生,超历史洪水极易出现,沿河场镇、临河工程年年遭淹。难道通江县建设局、房管局不知道吗?在2014年9月10日通江县规划管理局程林签发【通规管(2014)68号·关于“蓝泊湾”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核实情况的报告】。接到举报后多家媒体连线程林局长手机,该机始终无法接通。 根据历年洪灾记载和相关论证,通江“蓝泊湾主题宾馆”场所极易受到洪水淹没,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呼吁政府将南寺沟大桥桥头“蓝泊湾”商住楼负一层宾馆拆除,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通江蓝泊主题宾馆若被洪水淹没,谁为其买单?又是谁将泄洪道办成房产证?希望各级纪检监察和媒体深度调查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转载声明:CCTV在线、中国法治推进官网、法治在线、中国投诉举报维权正义官网、纪检监察教育基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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