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职校。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好消息,说明校园暴力问题已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但要彻底解决问题,似乎还需要一个《反校园暴力法》,不妨听听网友的意见:
@东海木头:专项治理有4-7月、9-12月两个阶段,过了这两个阶段,又怎么办?会不会搞成一阵风式的形式主义?
@唐斯基:关键还是要抓紧时间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这方面的惩治,不然让学校怎么管?比如“涉嫌违法犯罪就报案配合立案查处”这条,学校报案了,没有严格的法律惩戒,还不是又放出来了,继续上学吗?下次再犯再报案?
@小竹笋:学校要加强素质教育是应该的,但真要到了“校园暴力”的程度,学校的“思想工作”其实没什么用。有些学生都敢打老师,你给他规劝他会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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