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国土局处处刁难民营企业八年办不下一本土地证
国土部门掌握着土地审批的特权,土地审批成为了民营企业不得不和国土部门打交道的一道不可绕道的大山。镇雄天源公司因为有偿兼并了一家水泥厂产生官司,官司从昭通打到了最高法,得到了最高检的抗诉,水泥厂的土地等归属等在最高法的终审判决中划上了句号。
天源公司用9年的时间将官司打到了最高法得到了公道,继续用8年的时间哀求镇雄县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国土局却处处刁难民营企业,我们用8年时间办不下来一本土地证。
衙门深四海,民营企业寻青天。在云南镇雄,县长书记的多次批示在国土局成为一张空文,县委政府审批的物流商贸中心因为办理不了土地证一直在纸上谈兵中。
副局长签字的缩水评估:公告尚未作出,评估已经完成
南台水泥厂是乌峰镇集体企业,是昭通市企业改制试点企业。
1998年6月10日,天源公司与当时的乌峰镇政府达成协议兼并南台水泥厂。
因政府当时没有完善的企业改制相关政策,其资产移交后涉及银行贷款责任归属、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未完善,导致农行起诉原南台水泥厂。
这场官司历经了9年时间,从昭通一直打到了北京,在最高检的抗诉下,最高法判决才为这起马拉松官司划上句号。
2005年7月,昭通市中级法院委托镇雄县国土局对南台水泥厂土地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是县国土局原地籍股长蔡忠之妻罗学红成立的一家咨询公司,这家挂靠云南省优化咨询有限公司的公司对南台水泥厂土地进行评估。
对我们有偿兼并过来的企业的土地实施评估,这家评估单位注册证书有效期已过,不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其评估过程未对土地进行测量,以一张镇雄县城的图纸作为南台水泥厂宗地图,评估时我司南台水泥厂土地实际面积20多万平方米,但评估后面积仅为113686平方米,面积缩减近一半,且南台水泥厂改制由天源公司兼并时评估厂区面积是60000平方米,但县国土局评估厂区面积仅42555平方米。
当时镇雄县城区工业用地级Ⅱ标准地价是324.65元/平方米,但评估价仅为18.5元/平方米,矿山地价仅评估3.5元/平方米,整个南台水泥厂总地价仅值1036226元。
更让天源公司瞠目结舌和难以接受的是,镇雄县国土局副局长刘业成签字的公告日期是2005年12月27日,但罗学红评估完成日期是2005年12月10日。
没有公告之前评估却早就完成,镇雄县国土局至今未给说法。
县政府专题召开会议,200多亩土地却被国土局缩水至70多亩
一个失去了评估资格的公司违法进行评估导致了土地面积大幅度缩水,评估严重失实,天源公司向昭通市中级法院提出评估异议书,得到了昭通中院的采纳。
2006年3月,镇雄县国土局聘请中介机构对南台水泥厂的土地进行测量后又指定云南优化公司进行评估。
“南台水泥厂改制时有偿兼并时评估厂区面积是60000平方米,后经天源公司多次技改厂区面积实属扩大了,但评估公司不顾事实,把水泥厂厂区面积压至36030.52平方米,同时也未按基准地价进行评估,该土地总价值由先前的1036226元变为7513369元,变成原评估价的7倍多。”
2009年8月,最高法判决了天源公司与银行的诉讼,天源公司积极履行了判决义务。
由此,从2011年以来,天源公司多次向县国土局提出申请,要求按国家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南台水泥厂土地进行登记发证。
天源公司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请求国土部门对水泥厂土地进行登记发证,正常的程序走得通吗?
不走歪门邪道的天源公司呈报给国土局的所有资料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天源公司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镇雄迎来了深受全县人民爱戴的好县长翟玉龙。翟玉龙从踏上镇雄土地之后,从县长到县委书记期间多次到天源公司视察,倾听民营企业的呼声。
2013年5月7日,镇雄县专门召开政府办公会,研究解决南台水泥厂土地问题。
之后,主管土地的宗双林副县长又召开有国土局、住建局、乌峰镇政府参加的专门解决南台水泥厂土地遗留问题专题会议,要求天源公司搜集整理南台水泥厂每一宗土地来源资料,乌峰镇人民政府清理南台水泥厂自1974年以来南台水泥厂土地相关文件。
2013年9月,天源公司把南台水泥厂补偿农民土地的相关资料及县国土局对南台水泥厂用地确权的决定、国土局对南台水泥厂的测量及评估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呈报给县国土局。
接到这些资料的国土局又要求我司提供有乌峰镇政府盖章的地形图,才把我司土地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报给县委政府,但南台水泥厂200多亩土地在他们的报告里却才有71.87亩属于天源公司可以使用的土地。
县政府重视的项目被拖了5年,国土局如此刁难民营企业
从县长当了县委书记的翟玉龙和新来的县长郑维江都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支持天源公司利用水泥厂的土地进行了物流产业的开发。
2014年12月,镇雄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南台水泥厂71.87亩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由县国土局先按划拨土地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天源公司按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到国土局要求他们办理手续,但他们提出要求我们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项目备案证。
为此,天源公司主动承担了西环路建设用地的测量,并按县住建局编制的设计任务书要求组织了多家设计单位竟争性设计,
当《镇雄县赤水源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了县规委会的审核之后,天源公司据此按流程办理了天源物流商贸中心项目的《项目备案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接着到国土局申报用地登记。
此时的国土局又要找什么理由刁难天源公司呢。
国土局要求天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测量出据宗地图,我们忍气吞声完成后,他们又说不行,要请有资质的单位出据勘界资料,我们继续含泪完成后他们又说不行,要我们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后挂牌出让给我们。
对国土局的这个变本加厉的要求,天源公司没有再跟进,因为出让要先经过收储后才可出让,国土资源局从未进行过收储,怎谈出让?
镇雄县国土局最先对南台水泥厂土地的评估是一种行政乱作为,且不排除对天源公司权属土地有通过司法手段低价掠夺之嫌。
镇雄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天源公司项目建设,但国土局阳奉阴违处处刁难天源公司,一个项目在土地办证方面遭遇了8年的时间,国土部门无视县委政府的存在绞尽脑汁制造借口,8年来不给政府高度重视的项目办理土地证,一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卡在一本土地证上,这是云南最大贫困县的悲哀还是天源公司的无奈呢?
近年来,在镇雄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镇雄优化了一系列投资环境,外来投资势头迅速。可是,天源公司用8年的时间办不下一本土地证,国土局为何挖空心思刁难天源公司,呼吁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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