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3日,记者在浙江省检察院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获悉,2010年至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971件4956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3213件3936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758件1020人。浙江16名厅级干部贪腐落马, 工程建设领域成重灾区。(新闻网)工程建设领域的确是腐败的“重灾区”,任何一个干部到这个领域任职都可能在招投标中泄标、受贿,这说明腐败在这里已经形成了内在的惯性。如果在同一个领域的很多干部集中落马,腐败现象连续发生,说明在这个领域中的某些制度缺陷还没有得到及时弥补。1、着眼全局,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全局。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工作同经济建设中心结合起来抓,把消除阻碍经济发展的腐败问题作为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工作的出发点,努力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思路。通过“治源”、“治本”,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使干部廉政。 2、创新思路,拓宽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新渠道。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重在预防和治本。工作重点要向预防腐败的重大制度建设和落实上转移。一是坚持推行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制度。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与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共保责任书,以遏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推行工程建设纪检监察跟踪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资金管理情况,对参建各方廉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三是积极推行工程建设诚信体系。建立工程建设廉政档案,扩大建档范围,丰富档案内容。做好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发现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并立即采取惩罚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源头监管。四是工程建设公开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形式,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程进度,扩大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3、构筑防线,巩固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工作新成果。一是教育防线。通过创新教育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正之风。二是制度防线。对重大事项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或久议不决的现象出现,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三是思想防线。在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教育的同时,认真开展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完善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工作新发展。一是重点加强对工程发包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雨花台区国有(集体)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提高运行效能,实行阳光运作,保障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对大宗建材和设备等物品采购,一律公开操作。在资金使用方面,重点工程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根据市建委经费拨付情况,结合施工进度和合同要求安排支出计划,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真正做到“一手抓工程,一手抓廉政”。 5、多方联动,形成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新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把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工作与局系统工作通盘考虑,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的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形成责任明确、条块清晰的廉政责任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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