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17|评论: 6

[即时新闻] 巴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四类人可申请公租房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4-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完善巴中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近日,《巴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下同)等四类住房困难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办法》将于4月中旬正式实施。

巴中建公租房1.78万套 今年以“去库存”为主

4月5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2011年-2015年,巴中修建公租房1.78万套,其中竣工6294套,已分配6176套。根据巴州区房管局的统计,2011年—2016年,巴州区共修建公租房2824套,已建成1104套(其中龙舌坝562套,部分乡镇教师公租房400套、丽景天城配租142套),已分配400套。2016年全市公租房将以“去库存”为主,根据新出台的《巴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租房进行合理分配。

四类人群可申请 各县区门槛不一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呢?根据新出台的《办法》,公租房供应人群包括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各县(区)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执行。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县(区)的准入标准有可能不一样。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5类人群可优先轮候配租 房源底层优先安排残疾人

根据《办法》,5类人群可以享有优先轮候配租权利。

1、市、县(区)政府和公立医院、学校等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

2、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人员。

3、在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贫困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等享受国家优抚待遇的对象。

5、经市、县(区)人民政府认定可以列为优先供应对象的,按属地原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轮候配租。

另外,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配租房源的底层应优先安排家庭成员中有肢体残疾人员、盲人或7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

公示后要公开"摇号" 租金不高于市场价80%

符合条件的市民如何申请?房租多少?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申请时一般提交的材料包括从街道办事处或房管部门领到的“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合租合同或协议;符合优先供应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申请人应当根据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参加配租摇号。

据了解,租金是由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一般不高于80%的原则,确定本区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农民工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按市场租金的50%左右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链接
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申请地城区(镇)户籍1人及1人以上的家庭;申请家庭符合本县(区)政府规定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低于当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未租住公有住房,或租住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当地政府或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申请人具有大中专毕业证书,从毕业次月计算起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自主创业者凭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申请地城区(镇)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当地政府或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

申请人在城区(镇)内无住房;申请人在城区(镇)居住满1年以上;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者,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在就业所在地未享受单位住房(集体宿舍);当地政府或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6-4-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真正需要公租房的人是没有享受成这待遇,而那些达官贵人拿来吃租了。

发表于 2016-4-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9 21:01
名字叫公租房,实际都分给了谁,大家都明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9 21:01
名字叫公租房,实际都分给了谁,大家都明白!!

发表于 2016-4-1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政策,要好好执行

发表于 2016-4-1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