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医保不能报账,到底是什么原因?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近日,通川区翠屏路社区居民屈先生反映称,他今年买了医疗保险后,受伤住院费用却得不到报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初,一场意外降临到了他的身上。原来,屈先生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骨折。来到医院后,屈先生被确诊为右手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住院一周,花费了9000多元。这笔医疗费用对于屈先生的家庭来说,不是一笔小费用。不过,屈先生却在心里暗自庆幸,因为原来从未买过医疗保险的他,今年2月2日在社区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谁知,屈先生到医保局时,对方答复不能报账。医保局给出答复让屈先生十分不解,在他看来2月2日购买的医保,在2月8日受伤入院,理应得到报销。为此,记者来到通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原因。通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居保股杨股长表示,根据市政府2014年23号文件规定,首次入保的人员有一个月等待期,屈先生2月2日购买医保,3月2日后才能享受。在这份文件上,记者还看到除了首次购买医保的人员外,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人员,也有30日等待期。对此,通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今年,购买医保的截至时限已经不多,请市民朋友及时踊跃参保、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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