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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金阳县芦稿镇卫生院治死扁桃体发炎患者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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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金阳县芦稿镇卫生院治死扁桃体发炎患者内幕   

昭通市昭阳区炎山镇小田村一个活蹦乱跳的壮年汉子,因喉咙有些疼痛,自己骑着摩托车到一江之隔的四川省金阳县芦稿镇卫生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扁桃体发炎,可谁曾想,在输液过程中汉子突然死亡了。

这小小的不可能要人命的扁桃体发炎居然要了人命,死者家属认为一定是针水出了问题,要求医院及主管部门对死者做尸检,找出死因,可是医院和相关部门拒绝给死者做尸检,竟然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推干净所有责任。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在没有和家属做出任何协商的情况下要强制把尸体火化,这种企图毁灭一切证据,逃避本应该承担的责任的做法不应该发生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家属及社会都难以容忍。

2016年3月26日晚上,家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炎山镇小田村一组的39岁村民曹内付感觉喉咙有些疼痛,家人认为可能是感冒引起的,劝他去医院抓点药吃吃,不能影响正在进行的春耕。在家人的一再劝说下,曹内付自己骑上摩托车,带上妻子往隔江相望的四川省金阳县芦稿镇卫生院赶去。十多分钟的车程中曹内付一路和妻子有说有笑,晚上11点17分左右来到芦槁镇卫生院就诊。

经芦稿镇卫生院院长赵庆坤医生诊断为扁桃体发炎,随后赵庆坤医生居然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先给患者输液然后才做皮试。挂上液体几分钟后,患者发生异常反应,冷得发抖,患者妻子立刻将病情告知了赵庆坤医生,但赵庆坤医生说:“这是正常反应。”

患者妻子觉得曹内付病情越来越严重,再次告知赵庆坤医生,赵庆坤医生依然说这种现象是正常反应,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输液45分钟后,曹内付停止了呼吸。一个好端端的生命就被这样的庸医毁掉了,同时毁掉的还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留下了3个未成年的孩子和70岁的老母。天理何在!
      
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到反应后不理不睬,拒绝给死者做尸检,金阳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在没有和死者家属协商任何解决措施和赔偿事宜的情况下,就要求家属把尸体拉走,并下了最后通牒,如限期不把尸体拉走,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把尸体火化。可家属需要的只是一个真相,找出死因而已,难道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死者家住国家级贫困县的昭阳区农村,作为家里顶梁柱的曹内付死后,留下妻子孙德萍及三个年幼的孩子和70岁的老母亲,生产生活将难以维持。

请求四川省的各级政府不要护犊子,因死者不是本省的人民就胡乱处理,拿云南人民的生命当儿戏;请求云南省昭通市各级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此事,维护辖区内人民的合法权益;请求广大网民多加关注、积极评论,曹内付的家属将感恩不尽。

                              家属电话:13638890680.

输液后死者皮肤变成紫红色

输液后死者皮肤变成紫红色

输液后死者皮肤变成紫红色

输液后死者皮肤变成紫红色

相关部门下的最后通牒

相关部门下的最后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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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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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 10:50
必须尸检找出真相,然后再走司法程序,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节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 10:55
如果真是扁桃体炎应该不会出人命的,依法依理处理吧!最关键要找权威鉴定机构作鉴定!

发表于 2016-4-1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要先查出死因

发表于 2016-4-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6-4-1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社区点击以近130000了,请关注:http://bbs.hainan.net/post-free-5424679-1.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6-4-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6-4-2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麻辣社区”上《四川省金阳县芦稿镇卫生院治死扁桃体发炎患者内幕》的情况说明

根据死者妻子孙德萍和当事医生陈诉及现场调查核实:
    患者曹内付因喉咙疼痛、呼吸困难,于2016年3月26日23点20分左右,到金阳县芦稿镇卫生院就医。入院后,医生给患者曹内付输液后无好转,家属要求转到金阳县人民医院。家属自己找了车子,自行将患者送往金阳县人民医院,行至途中(魏家湾子)家属见患者病情加重,打电话叫芦稿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抢救,医生赶到现场后经全力抢救无效,患者于3月27日0点28分死亡。死亡后,家属将死者送回了云南昭阳区炎山乡小田村家中(与芦稿镇医院一江之隔)。之后家属认为是医院责任,要讨个说法,于3月27日凌晨2点左右,死者曹内付的家属将尸体抬到芦稿镇卫生院内停放。
    事情发生后金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金阳县曹内付死亡纠纷处置工作组,金阳县卫计局立即派出人员赶到芦稿镇卫生院处理此事。金阳县卫计局于3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依法向死者家属发出了《曹内付死亡告知书》和《关于曹内付死亡纠纷告知书》。在《关于曹内付死亡纠纷告知书》里明确写明了:“如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芦稿镇卫生院将负责提供所需的病历摘要和必要的原始资料复印件;受托的医学会和受诉的法院需要查阅原件时,可持单位行政介绍信与我芦稿镇卫生院联系,芦稿镇卫生院将提供调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①芦稿镇卫生院可与患方就医疗纠纷的处理进行协商解决,②若协商不成,患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③可向凉山州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同时告诉家属,必须进行医疗鉴定才能依法处理此事,但是家属一直拒绝签字接收。直至3月29日上午家属才接收了告知书和相关病历档案并提交了医疗鉴定申请。3月29日上午,金阳县卫计局立即向凉山州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到芦稿镇卫生院对死者曹内付进行尸检。鉴定委员会专家于3月30日中午赶到芦稿镇卫生院准备对死者曹内付进行尸检时,家属又拒绝了尸检,因此导致此事件无法依法处理。截止3月31日,死者曹内付遗体一直停放在芦稿镇卫生院内,家属情绪激动。鉴于死者遗体已停放在芦稿镇卫生院5日,且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加之天气炎热,为防止疫病发生及传染,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工作组要求死者家属于4月1日中午12时之前自行处理死者遗体,逾期将强制火化死者遗体。经工作组同死者曹内付家属多方沟通协调,于4月1日下午5点40分左右,死者家属自行将死者抬回了云南炎山小田村家中。

                                                                                                          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3 11:22
查清楚事实,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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