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平武7月7日(记者 张建伟)记者从平武县国税局获悉,日前,该局在平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力配合下,查处一例使用假发票案件,当事人周某遭到了3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
据介绍,6月15日,平武县国税局接到周某涉嫌使用假发票的举报后,该局立即就将案情向平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了通报,并联合组成专案组,于6月16日对周某实施突击检查,在周某的门市部,当场查获已填开的假发票存根8份,尚未填开的假发票17份,在事实面前,周某交代了其全部违法过程。
据周某交代,其于2008年11月从浙江到平武县水晶场镇开设“开创矿山机械门市部”,专营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零售。开业后,除办理了营业执照外,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2009年4月,周某利用出差的机会,在成都火车北站从票贩子手中购买了1本(25份)商业销售假发票,回到水晶后填开8份,填开金额28769元。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周某作出了补税863.07元的税务处理以及罚款3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目前,周某已将补税罚款已全部缴纳入库。(编审 赵刚 本网新闻热线:0816-88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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