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73岁的皮西之已抵达北京继续治疗,经确诊老人的病无需做手术。皮家人告诉记者,3月1日,皮西之因病需要在射洪县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但手术前,医院要求家属拿到《无偿献血证》后再为老人做手术。因皮家人及亲属均无人献血,加上当时老人的病情不稳定,导致他被医院劝告转院。对此,涉事医院解释:因近期遂宁血液存量吃紧,手术前医生建议家属献血,且持有《无偿献血证》的患者优先于无证者用血。
家属:须先拿到“无偿献血证”后手术
皮西之老人,今年73岁,家住遂宁市射洪县柳树镇。因常年食用柿子、波菜等草酸含量较高的食物,导致体内盐结晶慢慢汇集成了胃结石。2月26日,老人胃疼难耐,经射洪县人民医院诊断,发现老人胃内有多个溃疡点,需手术治疗。3月1日,医生让家属签字后,准备次日为老人做胃结石与和胃溃疡的手术。当晚,医生告诉皮西之儿子皮扬(化名),因老人年事已高,手术前需备足血液,以防老人手术过程中急需用血。
该名医生问皮扬,皮父或家属是否有《无偿献血证》,若没有需赶紧献血,拿到《无偿献血证》后再做手术。因皮西之夫妇住在乡村,两个已成家的儿子及家人都在外地,一打听全家上下都没人献过血。为顺利做手术,皮家人表示愿出钱买血被医生拒绝。因皮扬有病在身不能献血,他让在成都上班的妻子赶回遂宁,在血站献血后拿到《无偿献血证》再到医院。然而,因妻子在月经期不能献血。献血受挫后,医生建议让皮家亲属中的年轻人或朋友帮助献血,仍告失败。
在此期间,因皮西之的血糖指数一直在6.3上下浮动,为此医生曾3次建议将手术延后。7日,皮西之做病源活体检查后,医生认为老人不能做手术。当日11时,该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向皮扬解释称,手术前让患者家属献血是鼓励大家献血。经医院检查和专家会诊后,认为无法进行手术,建议转院。
次日,皮扬为父亲办了出院手续后,带着父亲到了成都。并于11日搭火车去北京,准备到北京的大医院治疗。3月16日,皮扬告诉记者,皮父已在北京309医院检查确诊,无需进行手术治疗,药物也可治愈疾病。
医院:鼓励“无偿献血”曾建议家属先献血
射洪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蒲昭谦认为,皮家人反映的情况有部分失真,且医院已于患者家属沟通处理完毕。院方曾与病人家属解释,因射洪县人民医院是三乙医院,无法确诊老人胃溃疡的性质,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检查治疗。“救人治病是公立医院的职责,给病人做手术前,让家属先无偿献血,也是为缓解遂宁市血库的用血压力。”蒲昭谦说。
据射洪县人民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叶林介绍,皮西之老人是胃结石与胃溃疡并发,且属于高龄患病人群,伴有高血压、 高血脂等老人基础性疾病,做手术须谨慎对待。当医生初次检查时,确认老人的胃溃疡为良性可做手术。然而,之后再做 CT检查时,发现老人的胃溃疡为恶性,两次检查结果不同,医院不能盲目为其做手术。
3月10日,经该医院内各科医生会诊,对皮西之的胃溃疡的病源活体抽样化验后,仍无法确诊其溃疡的性质。针对家属反应医院曾三次让家属签字确认手术问题,叶林说因老人的血糖指数在10个单位以下无法手术,医院曾三次让家属在《病情告知单》上签字,不是签字确认手术。
叶林说,医生首次告诉皮扬需准备手术时,为防止病人在手术过程中大出血情况发生,就建议患者家属互助献血,以解决血库无血可调的窘迫。“因近段时间,遂宁地区医疗用血紧张,医生的确曾建议家属在手术前先无偿献血。”
血站:同等条件下持《无偿献血证》患者优先用血
因遂宁地区总人口不足400万,献血人群主要集中在18至55岁健康的成年志愿者,而这部分人多在外地务工,便进一步降低了遂宁献血人群数量。近期,各大医院抢救病人,或临床医疗手术用血量持续增加,遂宁市中心血站血库内各种血型血液存量紧缺。
截至3月10日,遂宁市血液库存量仅为320个单位(200ML/单位),根本无法满足医院的手术或临床用血。虽然,遂宁市中心血站曾多次组织献血活动,仍无法保证病人的用血量。据遂宁市中心血站统计,2015年,遂宁市共采集血液5527850毫升。2016年,加大宣传招募志愿者力度,鼓励市民献血。今年1至2月,共2542人参与献血,采集到77万毫升血液,但目前遂宁市的医疗用血缺口较大。
针对皮西之老人的遭遇,遂宁市中心血站站长何旭光认为,应是医生解释有误导致。“血库没规定患者手术前必须先拿到《 无偿献血证》。”若一旦医院出现用血紧张情况,会让患者互助献血。此外,为保证亟需用血的人或机构能及时找到血液救命,血库坚持“首先保证急诊抢救,或临床手术用血”的用血原则。“若在同等条件下,有《无偿献血证》的患者用血的次序优先于没有《无偿献血证》的患者。”何旭光说。
律师说法:有证患者先用血有失法律公平性
四川蜀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说,根据国家《献血法》规定,若某一名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其一生中献血血量达到或超过800 毫升,就能终身免费无限量用血,其子女等直系亲属也可无偿使用与此人献血量等量的血液,但要支付用于采集、分离、存储血液的费用。即使是没献过血的患者用血,也只需付一定费用后,同样能够用血救命。
“法律只规定了献血者的权利与义务,没说明献血者和不献血者享受该种权利的次序。”姜波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任何一 部法律的立法者的立法目的是让每个人能享受公平、平等的权利。若遭遇类似有《无偿献血证》的患者用血次序优先于无证的人,就违背了立法者的初衷,有失法律的公平性原则。姜波说,皮扬一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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