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12初的一晚,成都下雨。在西体北路双实线路段,没有路灯,单向两个车道中一个车道被停车占道,只有一个车道缓慢通行。车方忽然感觉左边后视镜有东西挂到,停车查看,询问伤者确认是伤者撑伞挂到后视镜坐到地上了,车方急忙报警,考虑到老人家伤的不严重,别反而因淋雨而生病,阻断交通也不好,车方经过交警电话中同意开车送伤者先去了医院。匆忙中没有手机拍照留证据。 而且车方没安装行车记录仪!(到骨科医院做完检查,医生确诊肌肉挫伤,无需住院;但伤者要求住院。车方垫付所有费用。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心悬一下!) 事发第2天,车方提着水果到医院探望伤者并希望协商解决。但伤者只有伤者女婿跟车方协商,不断抱怨车方应该私聊不该报案。车方询问如果私了对方的具体要求,而伤者女婿重复以:不存在、这不是重点等为托词;车方再次提出先治好再协商并询问再垫付多少医药费,伤者女婿过来过去仍是:这都不是重点的!医院协商无果!随后到交警处就事故责任认定协商,交警提出:伤者轻伤,车方干脆认全责。车方同意,但伤者仍旧是不同意、不签字。事故责任认定协商无果!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心悬第二下!) 事发第5日,因车方收到伤者女儿电话说医院催款,车方就早上到医院,结果伤者与家属空无一人。护工与医生都说伤者一个人打着车去给老伴办出院手续了。医生说道伤者病情原话:病情是在恢复中,目前看还没有其他问题,仍然只能说是可住院可不住院。这都得看病人! 事发第8天,伤者儿子前一天电话说要出院了。车方到医院交完费用,伤者儿子又改口,以医生的:“完全恢复得一个月”为由不出院。车方提出想尽快和气解决,伤者儿子便提出要求:出院一次性解决也好,直接再给两万元。车方无法接受,协商无果!后双方到交警处再次协商事故责任认定,协商无果!伤者儿子竟然动手打人威胁。车方再次被胁迫到医院缴费。到此,医疗费总用去5000元左右,而医药费余额还有4000元左右。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心悬第三下了!) 事发第12天,终于就事故责任认定协商签字了。交警最终判定事故责任:伤者2成,车方8成,因为车方没有拍照留证据,所以站主责。伤者儿子要求再次垫付医院费,车方只能将身上仅有的300垫付了。伤者儿子女儿承诺:账上的费用用完就出院,并配合车方办理保险理赔。 (说到这里,大家觉得开始解决了?车方也这么想!) 事发第19天,伤者儿子电话催车方再次垫付医药费,并再次称这次一定出院。事发第26天,伤者儿子电话说医院用放大镜看到伤者复查的片子上有线性骨折。晚上伤者方三人到车方家中大吵大闹,最终协商结果:只要车方到医院结清医药费就一定出院,也再一次承诺配合办理保险理赔。 事发第27天,车方完全配合伤者办理出院,医生也开足了回家的用药。 (事情确实有进展了!但赔付过程呢?) 事发第35天,到交警处协商保险理赔,协商人员只是就医疗费一项计算出伤者应该返给车方700元,就被伤者的儿女三人指着鼻子破口大骂。哎!协商无果! (多有画面感!交警处的协商办公人员看来也是见过世面的。) 事发第55天,到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员初步计算了费用,伤者方没有提出异议,但因证件不足,无果! 事发第57天,证件带齐,保险员给出的保险公司赔付给伤者的费用为3600元左右,此时伤者儿女提出:还应有3个月的看护费用,每日100元,保险公司不给赔也得有车方赔付。协商无果,双方都同意法庭解决! 事发第61天,伤者女儿短信通知车方伤者伤情加重需住院。要过年了,车方没有回消息! 事发第78天,伤者女儿在车方楼下拦住车方逼要伤者再次住院的费用,并向路人、邻里扭曲宣扬事实经过、中伤辱骂车方。 还会发生什么?{:4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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