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1.双方情侣毕业后留在成都一起打拼,目前薪资差不多,俩人到手均为一万上下,从事业发展上看,男方的事业发展预期要比女方好;(正常情况)
2.恋爱4年半,大学恋爱至今感情一直不错,男方独生子,南方人(家在一线城市),女方北方人(家在地级市,以前是县城);
3.男方家庭情况比女方要好,婚前父母帮男方在一线城市购置一套100W房子(由于配套好,升值空间很大,地铁出口),父母贷款并还贷中,且声明婚后无需我俩负担。
4.跟女友谈到结婚事宜,女友要求婚前加上她的名字作为保障,理由是安全感以及嫁的远,并且不负担装修,买车钱。但我认为这样不合理,首先房子是父母出资,实际上我没有处置权,然后就是争吵。
5.我提出的解决方案1,婚前另外购置一套房子(家里条件尚可,有首付的钱),男方出资3/2,女方出资3/1,男方负担装修、车钱,婚后男方工资基本上交(每月留1K零花),女友不是很同意;方案2,婚前做公证,婚后无过错方可以获得大部分共同财产,同时保证婚后在有能力情况下男方出资再购置小户型房产,那套加上女方名字,不同意;
6.女方独生子,自理能力较差,不会做饭并且家务是共分担的,客观来说脾气较为娇气(父母以及周围朋友一致地评价)考虑事情容易以自我为中心;男方,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小时候和母亲二人相依为命,所以比较独立和早熟,但脾气比较急躁。
各位看官,这种情况如何解决?目前还没和父母说,我俩目前冷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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