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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公安部今起严打嫖宿幼女人员 治理发廊旅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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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09:59 |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张景勇) 中央综治办和公安部24日联合部署,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以坚决遏制此类犯罪活动高发的势头。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侦查破案,坚持以打开路、主动出击,稳、准、狠地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加强挂牌督办,集中优势警力攻坚克难,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凡主要犯罪嫌疑人、嫖宿幼女的犯罪嫌疑人未到案,涉案场所、行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到案,受害人未解救的案件,不能结案。

张新枫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切实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坚持严格执法、规范办案,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犯罪分子,重点打击三类犯罪分子: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首分子和“保护伞”;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娱乐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嫖宿幼女的人员。切实强化整治措施,坚决取缔一批藏污纳垢场所,彻底铲除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土壤,重点治理三类场所:歌舞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发廊、足疗、美容美发、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旅店、饭店、出租房屋等公共复杂场所。切实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追究失职失察行为。

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历来是危害社会的“毒瘤”。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一直持续不断地予以打击整治,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都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4万多起,查获卖淫嫖娼人员25万多名。但卖淫嫖娼活动仍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特别是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日趋突出、愈演愈烈,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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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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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1:01 |

发表于 2009-6-27 12:50 |
[em53]

发表于 2009-6-28 00:00 |

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提高国民经济发展的首选取途径。无本生意嘛,又不上税,又不投资!

发表于 2009-6-27 21:40 |
坚决支持,早该这样了,误了几代人!

发表于 2009-6-27 20:21 |
支持
发表于 2009-6-27 16:53 |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发表于 2009-6-27 18:07 |
[em52]

发表于 2009-6-28 17:42 |

 

 

 

 

 支持南江严打嫖妓,治理发廊旅店了  

发表于 2009-6-28 17:43 |

 支持南江严打嫖妓,治理发廊旅店了  

发表于 2009-6-28 16:49 |
坚决打击

发表于 2009-6-28 17:15 |
[em68]

发表于 2009-6-28 20:53 |
支持南江严打嫖妓,治理"发廊"旅店.

发表于 2009-6-28 15:47 |

支持,顶起![em68][em68]

发表于 2009-6-29 13:54 |
又有人失业了吧!

发表于 2009-6-29 11:41 |

      只卖使用权,不卖所有权

发表于 2009-6-29 19:15 |
坚决支持,早该这样了,误了几代人!


发表于 2009-6-29 19:06 |
发廊现在少了吧!多数都进宾馆开房了哦!警察好像一般都不得切查宾馆,特别是上星级的哦!

发表于 2009-7-1 17:04 |
[em57]

发表于 2009-7-2 22:20 |
[em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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