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通江县卫计局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陈局长:你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名叫贾维珍,75岁,家住通江县仙人嵌村一社,我家庭条件较差,加之天不测风云,患上了癌症,今年6月在县医院做了喷门癌手术,在做手术前经检查各项指标,医生说都很正常,可以开展手术,人开始精神状态是很好的,自己走进医院的。结果手术到做了,现在双目失明,摸明不出,神志不清,成天就在铺里躺到,人就整残了,医药费和所有的开支花去将近10万,对于我这个家庭承担这样昂贵的医药费,实在承受不起,我们家很老实,很本分,住了接近两个月的院,家里实在承受不起,病情无好转,只好就出院啦!出院后5个多月,又到县中医院去鉴定,想的是人都残了,拿个残疾证可以在低保上多一点优惠,事有愿违,把我从村上用车拉到通江,背到县中医院去鉴定,结果中医院鉴定眼科的人说,无法鉴定,要到上一级医院鉴定,我现在这个样子能够走吗?县医院给我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和损失,找院长还置之不理,我也不想打官司,赔了夫人又折兵,我想的是事情出都出了,打官司也麻烦,他们连病例都篡改啦!太费神啦!不求别的,只求县医院给我赔偿一点,缓解一下我的经济压力,我现在没有办法啦!只求卫计局领导帮助一下我,给我生存的机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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