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洲明珠”房地产项目,是由南充嘉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母华和另外两个合伙人投资的。2013年12月31日母华由于涉嫌犯罪,被羁押至今。在母华出事后,蓬安县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县房管局牵头的监管领导小组,在陈爱民局长的带领下,监管小组费尽心血,协调信用社、公积金、建筑商、材料商等各方面关系,在另外两位股东和公司项目部的全力努力下,2015年12月29日“嘉洲明珠”项目通过了主体结构的竣工验收,达到了可以装修的条件,但是小区内的有些设施要在2016年1月底左右才能完善。由于有些业主在外打工回来一次不容易,有些业主无住房,甚至有些要赶在春节前结婚,特别是大部分业主为了能顺利的拿到房产证,要求“嘉洲明珠“项目部不能撤场,负责到房产证办好为止。经过和部分业主商量,急需装修的业主在2015年12月31日开始领钥匙,同时项目部为了感谢房管局和各单位的支持,以他们的名义制作了条幅对“嘉洲明珠“项目的竣工而没有成为烂尾楼,业主们能够拿到房子表示祝贺。为了便于以后的管理,领到钥匙的业主都自愿缴纳了一些费用,业主们也正在组建”业主委员会“,关于物管、收费等问题交给”业主委员会“处理,我们希望”业主委员会“尽快成立!但是为了对广大业主负责,我们会忍辱负重继续做好我们的工作。希望大家理解!同时感谢,蓬安县委、政府及“嘉洲明珠”监管领导小组正确领导和支持,感谢各信用社、公积金、建筑商、材料商等单位和朋友的支持!特别是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离开了你们“嘉洲明珠”不会有今天。下一步“嘉洲明珠“项目部在完善附属设施后,还要依靠蓬安县委、政府及“嘉洲明珠”监管领导小组处理好后续事宜,使每一位业主早日拿到房产证。
南充嘉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洲明珠】项目部
2016年元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