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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环保部门应该应该负责起来(环保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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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的环保问题,一直以为都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噪音问题上,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比如蜀北大道(电力公司对门)那个贝尔康大药房,天天中午反反复复超高音播放广告,并且永远是那同一句话,"高血压高血脂…………"没有毛病都会气出毛病!再有万达广场附近从来都是高音喇叭震天动地,本来想悠闲购物,听见刺耳的声音还是赶快逃之夭夭!再说城区大汽车小汽车喇叭齐鸣,窗户欲碎,游人惊鸿,哪里看见环保部门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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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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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群众呼声网络问政]环保部门应该应该负责起来”噪声扰民事件的回复

低云远牧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大药房商业揽客和广场噪声扰民事件,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南部县环保局已关注,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药房商业揽客噪声扰民一事:该大药房如因商业促销使用广播揽客,产生噪声扰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之规定,该事件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可责令改正和罚款。
二、关于万达广场噪声扰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之规定,万达广场噪声扰民事件由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两个噪声扰民事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之规定,以上两个噪声扰民事件均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按照《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部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发〔2010〕149号文件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管理职责已于2010年12月31日划归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事件又应由城管局负责处理。
三、关于机动车扰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第三十四条“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及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之规定,该事件应由公安机关处理。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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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4 05: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源头上不管理,到处是人情债!怎么能够管理好泱泱大南部!

发表于 2016-1-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河东排大烟到底有毒无毒请局长明告百姓

发表于 2016-1-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责问的好!

发表于 2016-1-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负起责来!

发表于 2016-1-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的好!请有关职能部门说一下:curse:

发表于 2016-1-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了执法的权力应该用起来,为大家也为你自己,毕竟都在一个城市生活

发表于 2016-1-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拨打2436500,没有见效就爆打!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1-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在哪个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6-1-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紫风儿 发表于 2016-1-4 14:45
环保局在哪个地方?

环保局在哪个地方?
如果他们经费紧张,马上可以到处见到他们罚款,如果哪里有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定是到处找不到:lol:lol:lol

发表于 2016-1-4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环境越来越恶劣,环保局功不可没!奖励他们年终几袋霾霾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负责的态度,使南部人民看见了希望,南部的环境在南部县各监管部门的监管下,一定会越来越好!你们辛苦了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6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就是没有办法有效解决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6 23:17
河东冒白烟是什么东西?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 多多,一件一件处理好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1-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法规股 发表于 2016-1-6 17:52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群众呼声网络问政]环保部门应该应该负责起来”噪声扰民事件的回复

都该公安机关和城管处理,请问,环保局的作用是什么?

发表于 2016-1-7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河东排烟有毒吗?再次请局长给全县人民一个答复

发表于 2016-1-7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复完全是在推责任。这样该人家公安局管,那样该人家城管大队管,那要你环保局有个屁用呀!

发表于 2016-1-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法规股 发表于 2016-1-6 17:52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群众呼声网络问政]环保部门应该应该负责起来”噪声扰民事件的回复

哎哟!你们这个部门可以撤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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