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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公安分局关于《花甲母亲为儿询案情,反被警察戴手铐》的调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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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8:00 | |阅读模式

  巴州区公安分局关于

  《花甲母亲为儿询案情,反被警察戴手铐》一帖的调查情况通报



  
2009年6月21日11时31分,一名为“suibiannongge”的网民在四川某论坛巴中区发表了题为《花甲母亲为儿询案情,反被警察戴手铐》的帖子,2009年6月22日5时59分网名为“瞟眼儿臭美”的网民将此贴全文转载至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庚即组织专人对帖子所反映的事实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08年9月6日18时24分许,董波(案件受害人)在中澳商务酒店门口向李明忠索要欠款时双方发生抓扯,李明忠的朋友谢树民、张现成便持折叠刀将董波砍伤(后外逃),造成董波脾脏切除,经法医鉴定董波的伤为重伤。此案发生后,巴州区公安分局经过数月努力,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张现成、谢树民提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全案已移送起诉,正在审理之中。

  2009年6月18日9时许,被害人董波之母陈定容来到刑警大队办公室指着教导员文家灵的面部说:“这件事情不办好,我就要到你家里吃住。”办案民警向她解释,该案已移交检察院,有什么情况请到检察院去反映。陈定容不听解释,上前抓住文家灵的警服领口,将文家灵的颈部抓伤,并将警服撕坏,经在场民警多方劝解,陈定容仍吵闹不休,并欲再抓文家灵。为制止陈定容的过激行为,维护公安机关办公秩序,刑警大队对陈定容采取了带铐带离现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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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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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9:04 |
不过如此. 及时说明一下就解决. 
发表于 2009-6-22 19:10 |

  不要一说到你们的问题,你们就说是虚假信息,"你局"威胁涯呢?你以威胁的口吻回复,有回复的诚意吗?

 

不过,这次回复得快,到是值得表扬

 

但此回复也暴路了你局心声,那就是我有任何问题,你都得闲嘴,否则你局都可以以制造混乱为由来抓你.

 

建议你局组织一下,好好学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澄清真相是对的,但威胁就错了.

发表于 2009-6-22 19:14 |
孰是孰非?

发表于 2009-6-22 23:27 |

一些人就是喜欢在网上乱吵作,我看不需要看宪法,你要好好学习汉语了,我看你连中文都看不太懂样,怀疑你是不是中国人哦,还喜欢张个嘴巴乱说。对乱造消息的人就应该重罚。

发表于 2009-6-22 23:15 |

路过!!!

发表于 2009-6-22 23:40 |
呵呵。他是老人,要让着他。他要吃就让他吃,要睡就让他睡。你可以找5,6个警察不工作.陪他
发表于 2009-6-22 23:41 |
大家都这样才好,我国起码要5亿警察才够用

发表于 2009-6-23 00:05 |

大家还是去找汉中城管队算啦,发啥帖子嘛!

发表于 2009-6-23 00:03 |

看了楼上公安的壮举,我等情绪稳定!!!!!!!!!!!!!!!

发表于 2009-6-22 23:02 |
控制民众的情绪,就得那么多警察一拥而上???还得给一个老人带上手铐??

发表于 2009-6-22 23:07 |
很好!很强大!

发表于 2009-6-22 23:11 |
有点纳闷,你们给人都不作个精神病鉴定就戴手铐,是不是没按既定方针办事呢?

发表于 2009-6-22 22:59 |
你们在威胁谁呢?这个回复真的很没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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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08:00 |
感谢解释,但解释的方式不是很好!

发表于 2009-6-23 07:49 |
支持公安局

发表于 2009-6-23 07:50 |
支持公按局
发表于 2009-6-23 08:08 |
又是巴中的警察 粮食局的饭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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