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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讨论,患者的钢板和钢针断裂是否应该全部作物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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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山县人民医院外科手术患者所使用的钢板和钢针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已经断裂几次了,不过这些情况都是患者在出院后断裂的,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人员,我曾经多次要求将这些断裂的钢板或者钢针送交相关部门做鉴定,可是最后在医院领导的调解下,全部是由钢板或者钢针供货商赔偿患者的损失,最终这些断裂的钢板或钢针一次也没有拿去做相关鉴定,现在社会上传言说什么医院使用不合格器材,弄得我们这些处理人员十分为难,我们做为医疗纠纷处理人员真的希望做出鉴定,看这些断裂的医用器材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医院就应该将供货商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且中止其供货资格,如果合格,就应该在社会上公布其鉴定结论,让老百姓放心。可是医院并没有这么做。  现在就有一起钢针断裂问题,这个病人是车祸,锁骨骨折,手术使用的是钢针固定,回家后钢针断裂,我当时就对病人解释说因为你是在家中断裂,我们无法判定是否是外力下断裂,所以要求患者先取出断的钢针,然后重新手术,至于断的钢针就需要去鉴定是否合格,如果是因钢针不合格或者要求高质量的钢针而用的低质量的钢针,那么医院应该承担的责任绝对不推卸的,如果是合格的产品和使用的要求的质量钢针就应该患者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当时领导最后通知我们不能解释,所以我们只好叫患者自己去找领导了,不知道最后处理如何,我们也不得而知!

  请大家来讨论,患者的钢板和钢针断裂是否应该全部作物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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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必须封存取出的断的钢板或者钢针,然后共同向有致资质的第三方鉴定中心提出鉴定才行!

发表于 2009-6-1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鉴定

 

医院理应停止向患者提供不合格器材的行为,并应当追究医院的责任。

 

而且应当由第三方鉴定

 

不可以由医院组织鉴定

发表于 2009-6-13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业务不精通

发表于 2009-6-1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cpkpy在2009-6-13 11:22:00的发言:

应该鉴定

 

医院理应停止向患者提供不合格器材的行为,并应当追究医院的责任。

 

而且应当由第三方鉴定

 

不可以由医院组织鉴定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正声明

本人在此声明:

     我在此所说的话题只是针对现象问题而谈,希望医院领导不要认为我在此对医院名誉造成损失,我只是在此让大家来讨论既然是钢板或者钢针断裂,所断的钢针或者钢板是否应该做出是否合格的鉴定,以消除就钢板或者钢针断裂对医院造成的影响,同时也是对患者负责!

 

 

 

                                                                                                          声明人:邓勇兵

                                                                                                          

                                                                                                         2009年6月13日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踊跃来讨论,我们期待大家的参与!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医院的名誉,为了患者的合法权益着想,作为处理医疗纠纷工作人员是最希望对所断裂钢针或者钢板作出一个客观真实的鉴定,消除社会上说医院使用不合格器材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是更好对患者一个交待!

发表于 2009-6-1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不懂这东西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6-12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医院拿去鉴定

发表于 2009-6-13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用全刚的产品,因为全刚是脆的,很容易断,在里面加点不锈刚材料嘛!

发表于 2009-6-13 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09-6-14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09-6-1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响水滩在2009-6-13 8:31:00的发言:
最好不要用全刚的产品,因为全刚是脆的,很容易断,在里面加点不锈刚材料嘛!

[em52]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面对问题,客观调查医疗纠纷事件,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时我们这些工作人员的最低要求,希望相关领导高度重视钢板或者钢针断裂的事件,消除社会上对医院不好的传言!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骨折内固定术后钢板断裂原因分析及防治

首席医学网      2008年06月10日 11:15:08 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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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广生    作者单位:临猗县第二人民医院,山西 临猗 044100

摘要】    目的:探讨骨折内固定术后钢板断裂及断裂的防治。方法:对内固定术后钢板断裂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找出造成钢板断裂的重要因素。结果:手术方法改进及术后科学的功能锻炼可以有效防止断裂。结论:正确掌握手术适应症和手术技巧,合理使用内固定器械材,术后科学的功能锻炼是防治钢板断裂的关键。

【关键词】  内固定钢板断裂 手术 科学的功能锻炼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对骨折治疗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骨折能顺利愈合,而且要求早日恢复功能,重返工作学习岗位,避免或减少各种并发症。但是由于工农业交通事业的发展,复杂骨折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因而对骨折治疗提出了许多问题。过去无论采用小夹板或石膏等外固定治疗还是采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设计者和生产者都没有给使用者提供安全系数,医生和患者在治疗中也缺乏较精确的确良监测指标,因而在使用中带来很大的盲目性。20世纪60年代以来坚强固定和有关骨折内固定治疗原则一直被“AO”坚强推荐,加压钢板的设计和应用技术也有较大进展,但发生钢板断裂屡见不鲜;20世纪80年代“AO”学技术在中国得到普遍应用,按“AO”学提出的早期主动和无痛性活动,指导骨折肢体的功能锻炼和负重,常常会引起钢板断裂的严重后果,因为采用坚强的内固定器材治疗骨折时,一旦出现骨折局部肿胀疼痛,即表明内固定钢板断裂,骨折部位有明显的创伤性炎症,这时找医生往往已为时过晚,只有宣布原手术失败,再次进行手术。现就钢板断裂原因进行探讨。

  1  临床资料
   
  1999年至2006年在我院行骨折内固定术750例,其中在1999年至2001年内固定手术400例,术后断裂10例,占2.5%,通过改进方法,2002年至2006年,共收治350例内固定手术,术后钢板断裂5例,占1.4%。

  2  结果
   
  通过以上数据表明,手术方法改进及术后科学的功能锻炼是防治断裂的关键。

  3  讨论

  3.1  复位要修复骨缺损  采用切开复位内固定不仅要解剖复位,而且要求恢复骨结构的完整性,避免有骨缺损。尤其是压力侧,即使是小的粉碎骨片无法固定而形成的缺损,也会在肢体活动中导致骨不连和内固定钢板的弯曲断裂,导致内固定失败。这是当前内固定术中普遍存在,而且在实际操作中易被忽略的问题,有人证明,横形及斜形骨折通过钢板或经骨折线使用拉力螺钉固定的稳定性最好,负重时钢板承受的压力最小,而楔形骨折或横、斜形骨折有间隙,负重时钢板承受的压力最大,较骨折端向拉力钉固定无间隙可增加5倍~10倍以上。由此可见只有骨结构的完整性得到恢复,钢板固定才能获得最大的稳定性,这不仅对骨折早期的愈合和肢体的功能活动有利,而且可降低应力遮挡率,避免钢板弯曲断裂。

  3.2  坚强固定和植骨固定相结合  治疗四肢长骨干骨折,如股骨干横形及斜形骨折都较易成功,治疗粉碎性骨折比较困难,关键问题是如何进行骨结构重建,恢复骨结构的支撑作用,能保证骨折早期在功能活动中愈合,不出现明显的骨吸收。“AO”学派在治疗粉碎性骨折有无缺损时主张取松质骨碎块植于周围,毫无支撑作用,若保证不了足够的不负重练习时间就易发生骨不连和钢板弯曲断裂。

  3.3  活动负重期及时复查是防止骨折内固定术后钢板断裂的重要手段  骨折患者行内固定术后,并不标志该疾病的痊愈和治疗结束,在骨折患者活动负重期及时复查,发现骨断端和骨折片间的吸收间隙增宽,周围无连续性骨痂形成是骨折固定不牢和肢体活动量过大的最早出现的现象[1],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医生发现后即应嘱患者减少肢体的活动,避免负重,严重时要嘱患者卧床;加用石膏或牵引等外固定,直至骨吸收停止。间隙模糊,出现连续骨痂,方可恢复活动。实践证明,用“AO”钢板治疗股骨干骨折,如果骨断端无间隙,术后立即持双拐下地负重是安全的,但不能立即负重行走,斜行骨折通过钢板或骨使用拉力钉结合钢板固定是最安全的,而楔形骨折或粉碎性骨折术后持双拐下地是不安全的,应适当加用外固定治疗一段时间,手术后对患者要进行定期进行复查,根据X光片提供的情况确定患肢功能活动的方式和程度,待骨折基本愈合,骨折间隙模糊有少量外骨痂时,可逐渐进行负重功能练习,定期复查X线片无骨吸收,并出现少量连续外骨痂,则可恢复正常负重活动[2]。如发现有明显骨断端吸收现象,无良好外骨痂,则应限制肢体的活动,必要时加用外固定。

  3.4  其它影响钢板断裂的因素  手术的有限显露技术和生物固定方法,减少切开复位和内固定导致的血运障碍和对稳性的破坏创造一个有利于骨折迅速形成骨痂环境[3],使钢板承载时间达到最短,对于陈旧性、骨粉碎性、不稳性高能量外伤的骨折开始负重时间要延迟,对骨肿瘤、骨感染、氟骨病等等使用钢板内固定者更应该推迟开始负重时间,以避免钢板断裂之危险。

【参考文献】
    [1] 蒋协远,翟桂花,危杰,等.钢板治疗股骨干骨折实效原因探讨[J].中华骨科杂志,1995,15:578580.

  [2] 荣国戚.骨科内固定[M].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1434.

  [3] 过邦辅.临床骨科康复学[M].第1版.重庆:重庆出版社,1992:312.

 楼主| 发表于 2009-6-1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相关领导高度重视钢板或者钢针断裂的事件,消除社会上对医院不好的传言!

 楼主| 发表于 2009-6-15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对医院也好对患者也好,对医疗钢针或者钢板的鉴定是一个科学负责的态度,不知道那些领导们如何想?

发表于 2009-6-15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邓同志怎么不用真名,而要用个"医疗纠纷"呢?还是有点心思的吧!

发表于 2009-6-15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门外汉,是来顶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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