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老旧货车报废最高可获得1.8万元的财政补贴。 我市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办理补贴资金申请的车主应提供的资料:《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到商务部门领取或者在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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