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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老人横穿马路跌倒 车主扶人反被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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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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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王先生开车时,一老人过马路跌倒,手骨骨折,他停车扶起欲送其上医院。随后老人子女赶到,称王先生撞了人,定要让他掏钱,救护车来了也不走。最终,民警通过监控视频还原真相—老人横穿马路,上台阶没站稳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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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月逼良为娼的怪事多去了

发表于 2015-11-3 14: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一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18:38
不是说法制社会基本建成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19:03
坏人上年纪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19:24
法制不建全的过,这些人没得到惩罚,以后这样的人还会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19:45
不能仅仅从道义上进行谴责,而应从法律上进行惩罚,才能减少这类伤害见义勇为的不法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0:02
*,老瓜娃子,想害人,丢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0:10
这种人应该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0:15
现在知道什么叫不要脸了,无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0:20
如果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估计司机大哥又得冤屈一辈子(建议:对讹人者、帮凶一这里特指律师、枉法法官一律处10年以上监禁,且任何情况下不准缓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0:27
对不守规矩的人(不论年纪)尽量不帮,确实很难取舍,愿多宣扬正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0:35
这个老人的子孙今后的所作所为是代相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1:19
这年月,做好人还真不容易。对讹人者应加重惩罚,不然谁敢做人为乐?要知道不是所有地方都有监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1:27
前面朋友讲的很好!要是这地方没有监控,救人师傅又遭勒索!而律师一定坚持找证据,没找到证据而救人者反成了受害者,像这种情况,如果律师不求实际,诬陷好人应该受到判刑或取掉律师资格!敲诈勤索者要从重处罚!将罚款给予施救者进行奖励!这样减少敲诈勒索,做好事的人也就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1:53
老人要有道德,你的下代同样不道德。像你这样不道德就没有人敢做好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3 22:27
幸好有监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04:47
远离跌倒的老人,别说我缺德,我怕!坏人的确变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04:48
北京有个死老太也是自己跌倒讹诈人家过路小姑娘,幸亏有监控!都是右派精英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04:49
祝这老头子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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