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宜宾人2003年12月1号与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三江村1组王飞领取结婚证,领取了结婚证当天去计生办办,里准生证计生办下班了,2004年又去了几次,计生办没有工作人员上班,之后就把准生证的事交给我老公去办,后来我老公去打工了,我一直在家2005年7月10号五六点钟三江村妇联主任张秋蓉到我家来,当时也没提引产之事,当时只有我和父亲在家,张秋蓉和父亲聊了会天,后来突然来了五六个人要求我引产,计生办的人说我是正生的,说我又是初婚,但是必须先引产,把准生证办好了才能怀孕,可是我苦苦哀求他们,我说我都怀孕8个多月了,我又是正生的,我都三十多岁了,我马上补办,我也愿意罚款,可计生办的人却说来不急了,他们说万一我马上生下来,在办准生证都不行,他们说必须先办准生证才能怀孕,当时的文件是3个月以上是不能强行引产的,在说我又是正生的,计生办以拿不出当时我有强行引产的文件,后来五六个人把我强行拖上了车,五六个人手脚给我按到强行打了引产针,引产之后没有给我消炎,加上伤心过度又患了甲亢,我当时发誓要去告他们,由于经济原因,把诉讼时效错过了,我想我能在生育就把这口气忍了,可是事实证明强行引产了之后导致我没有生育,多次上访没有得到回复,太和镇政府说叫计生办把当时的文件拿出来,可计生办拿不文件,问我有什么要求,打眉山市长热线,计生办回复诬陷我有非婚生子,我们老家村上,镇上,组上,在调查后,确实我没有子女,给我出了没有子女的证明,现在计生办知道自己有责任,为了推卸责任直到现在才诬陷我有非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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