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汽车经营权是否可以私下转让?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政府配置和管理的城市公共资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和倒卖。对非法转让经营权牟取暴利或者利用经营权实施欺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出租汽车转让中上当受骗的,可通过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为什么出租汽车要实行公司化经营?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重新配置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做到经营权与车辆产权统一,严禁挂靠经营和分割使用。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经营,有利于政府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利于强化公司的主体责任,减轻驾驶员的风险压力。 三、为什么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注册?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注册并办理服务监督卡后,方可驾驶出租汽车运营。 四、为什么要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治? 近期以来,我县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恶意拒载、强行拼客、态度生硬、不打表、不给票、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违法违规现象十分突出,广大乘客反映强烈,严重损害了营山形象。为切实改善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形象,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五、出租汽车公司违规操作怎么办? 对出租汽车公司违规操作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限期整改、罚款、调减企业经营权或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理。
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