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开展 2015-2016 学年度中小学教师
远程非学历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为加快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满足广大教师继续教育需求,降低学习成本,解决工学矛盾,根据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工作的通知》(巴教函[2015]34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学员利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40学时/学年的网络远程培训。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培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新课标背景下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提高高中阶段教师在普通高中新课改背景下班级管理和科学育人的水平。
(二)通过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探索培训新模式,推动全县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培训对象
全县所有高中、初中、小学、职业学校(含公办幼儿园)教师及相关教育机构人员。(年龄在 50周岁以上的女教师、55周岁以上的男教师,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参加此次培训。)
四、学时登记及颁发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培训中心与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共同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市教育培训中心记40学时的市级规范性培训。所取得的学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级、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登记的必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将参培人员信息,按附件格式发到教师进修学校(邮箱:28327834 @qq.com)。
2015年10月20日,召开辅导教师和管理员培训启动工作会、发放学员学习码;
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2月30日为学员第一阶段网上学习时间;
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为学员网上在线考试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为学员第二阶段网上学习时间;
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为学员培训心得体会提交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颁发合格证书、学时登记和总结经验交流。
六、评价考核
(一)考核指标:
1、课程资源在线学习时间;
2、在线考试;
3、培训心得体会。
(二)考核办法:
1、学习时间:认真学习规定课程、拓展资料等,学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40小时的在线学习时间;
2、在线考试:所有参训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公共课程(网络环境下学生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的在线考试;
3、培训心得体会:紧密结合自己的学习内容和教学实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发布的培训心得体会。培训心得体会要求反映自己的真情实感、真知灼见,不宜长篇大论,杜绝抄袭。
七、培训经费
参加远程非学历培训的教师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缴纳培训费,其经费在学校公用业务费中列支,不能由教师个人承担,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缴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再统一全额上缴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学校为单位开据正式发票。
八、组织管理
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作为市级教师培训,已列入市政府2015年度教育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学校、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
局人事股、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培训工作,选派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并做好相关培训组织管理及培训辅导等工作。
为保障培训效果,每学科配备1名辅导教师,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选聘。辅导教师的职责是: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辅导与管理、组织本班学员进行网上研讨交流。每所学校设1名校级管理员,由学校的分管领导担任,全面监督本校参训教师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9月25
教育局文件上说的是参加培训的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用我们教师个人承担,但是为什么某些九义校还要教师个人自己交钱到学校购买注册码,难道是学校没公用经费,还是教育局的文件有误。虽然钱不多,培训也是关于自己职称的事情。但是文件上明明说好的,怎么学校还要收取费用,所以很是疑惑。希望有人能够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