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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求上级领导关心一下我们小区业委会的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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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南充市顺庆区龙吟锦城小区,小区在当初业委会成立之前由于大多数业主未入住或房屋出租不在本小区定居,业委会成立时未有业主积极主动站出来进入业委会工作,导致了本届业委会成员“鱼龙混杂”,业主身份审核不严!例如我们的萧云凯副主任常年在外工作,业委会委员以及副主任一职的实际工作由其不是小区业主的父亲老萧同志代替行使职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个人身份象征,一般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
   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后各委员没有认真学习和执行《物权法》《南充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每遇该由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投票通过授权以后才能实施的重大事件,业委会自作主张,越俎代庖!我们在此罗列了本届业委会违背《物权法》和《南充物业管理条例》的几大罪状:(1)选聘新物管公司未公开招标,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前未召开业主大会也未公示合同范本;(2)擅自更改对讲门禁系统,门禁系统是属于建筑附属设施,改造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3)擅自在公共区域改建停车场,改建公共区域是必须取得过半的业主或占小区建筑物面积过半的业主同意的;(4)擅自动用小区公共收入修建四楼平台石头桌椅,业主委员会对公共收益是没有直接支配权的,至于收益使用遵循的原则,物业管理条例十八条已明确规定: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执行机构,无权擅自支配;(5)公共收入账目不审计,不定期向小区业主公开公示。  我们几位热心业主为小区大家共同利益不得不愤起呼吁改选,换掉不懂法不守法的业委会成员。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只希望不管小区业主谁进入新一届的业委会工作,最起码的是懂法守法,运用法律努力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的!毕竟小区不是谁家的自留地,不能把个人意志驾驭在法律法规之上!五个委员现在4个辞职,留任的肖主任还不是业主,根本无权代表全体小区业主的利益!
  我们把由20%业主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提交给龙吟社区居委会文帮理书记手上要求他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结果他迟迟不答复我们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最近小区商业摆展的商业收入被肖主任一个人收取了,我们全体业主根本都无法对他监管!!!我们希望上级主管单位来管管我们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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