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成都彭州人柯尊奇,驾驶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和一辆面包车相撞后,抢救无效死亡。在关于工伤认定中,出现了两个问题,事故发生时,柯
尊奇已年满60岁,且从已开始每月领取60元的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成都两级法院均认定,柯尊奇和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
关系。
法院认为:柯尊奇因为超龄和已在领取养老补贴两个因素。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
争议,应按劳务关系处理。
柯尊奇家人称,即使在农村,每月60元养老补贴根本没法生活才被迫继续外出务工。
每月领养老补贴,同时继续工作。这类人还是不是劳动合同法上认可的“劳动者”,和单位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受伤算不算工伤?此类案
件全国判决不一,主要有几种形态。第一,超龄农民工一律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第二,超龄但没领养老金补贴的,认定为劳动关系;第三,超龄又领
养老金补贴的,认定为劳动关系。
律师称,早在2010年3月,最高法即发文明确,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但有律师称,按照最
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具体司法实务中,确定超龄务工人员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主要判断标
准并非年龄,而是是否领取退休金。西南民大劳动法专家称“怎么判都有理,目前还缺乏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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