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在全市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巴中市委组织部批准,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遴选财务人员资格条件 1、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调动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7、具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二)遴选文秘人员资格条件 1、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调动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文秘或者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具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8:30至10月21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单位职位证明,并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 笔试科目:报考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人员职位的主要测试财务技能,报考文秘人员职位的主要测试写作能力。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报名表(贴上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26日。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及考察、公示 (一)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巴中市委组织部组工网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入 对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0827-5817906)。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27-5817903。 八、本公告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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