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的父老乡亲们,我是通江县渃江镇一位普通居民。38岁,男。现重庆摩托车厂上班,早在1995年我哥因病早世,为此我母亲伤心过度,出现轻度精神分裂症。2000年我父去世,2010年我把母亲接到重庆一起照顾。今年母亲的精神病有所复发,2015年10月2日下午17点我把母亲送到广纳区高坑安康精神病医院,并办完一切交接手续(期间我母亲是我们骗到精神病医院去的,当母亲发觉后不配和医生治疗,是四个人强制性把母亲送上二楼治疗,此间我母亲是一个四肢健全能独立走动的人,)10月6日安康医院打来电话说我母亲瘫痪在床不能下床行走。短短四天时间便把一个四肢健全的人治疗瘫痪且安康医院一在推卸责任。律师前去取证早被安康医院重新伪造一切住院记录掩盖他们一切违规违章操作并且说他们无任何责任,说是老年人通常的并发症。现人在通江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我很想不通一个四肢健全能走动自如只是神经有点不正常的人在安康医院短短四天时间就瘫痪在床怎么能说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呢?我该怎么办?求助各位父老乡亲和好心人给予指点。谢谢,我的联系电话:1517871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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