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未及时修订,主要表现在:(1)、建议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修订为“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建议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修订为“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地址、类别、经营性质、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其理由是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机构改变类别、经营性质”写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法规,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2)建议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修订为“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类别、经营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其理由是完善规章。(3)建议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修订为“第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理由是与医疗机构经营性质分类管理规定一致;建议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有条件的可登记中医科(含民族医学),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修订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有条件的可登记中医科(含民族医学),口腔医学科,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其理由是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招到中医执业医师或口腔执业医师就可以开展中医科(含民族医学),口腔医学科。(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四、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要求太高,建议修订为“(一)至少配备1名可以依法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有条件的可以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其理由是聘用的西医临床全科医师、中医全科医师、聘用的执业护士、聘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士以上职称)因各种原因(包括待遇低)离开,社区卫生服务站面临不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在年度校验时将被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一) 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二) 限期改正期间;(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没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还将面临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批准登记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以及护理院(站)等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和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建议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六、设备(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修订为““六、设备(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血常规仪器、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清创缝合包、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彩超。”其理由是:血常规仪器和清创缝合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非常有用。
其次,地方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设置不到位,没有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之外的社区依法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比如《某某市“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要求“3—5万居民或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覆盖的居民区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需要在居民步行5—8分钟不能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地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五统一”管理,指导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没有明确哪些社区可以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某某市某某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15年)》“4.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覆盖不到的地方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严格进行选址和人员资质的审批。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居委会不再审批社区卫生服务站。”违反国家、四川省、某某市的法规政策不允许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也未明确哪些社区可以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且《某某市某某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15年)》“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覆盖不到的地方”也属乱制定规划,应该是“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未完待续,欢迎各位网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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