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显云寺村 时间:2013年——至今 主管单位:先滩镇政府、先滩派出所、显云寺村村委 求助人:享受蚂蚁溪村级公路路段全体受益户 求助事由:先滩镇显云寺村村级公路多次被人为故意毁坏,造成车辆一直以来无法通行,数次向各级职能部门反映无果,村民出行难、生产生活物资无法运输。我们求助:恢复已被破坏的公路、尽快让车辆通行,还百姓畅通、对破坏公路的违法人员依法惩处。 事情经过: 1、先滩场到显云寺村中坪埂的村级公路(受益的有几十户人家)是在2009年由显云寺村部份村民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共同筹资筹劳修建的4.2宽的自建泥结石路。2013--2014年政府将该路段收归集体,正式成为本村村级公路(属于乡道),同时,政府退还村民大部分集资款,并承诺将该路段硬化为水泥路。2015年8月,镇政府组织在公路的小溪对面修了条1.2米宽的人行便道,同时,将该村级公路由原本4米多宽的公路改为只有1.2米宽的旅游水泥便道,小溪两边的水泥便道均无法通车,没起到为农民着想的实际作用。 2、本公路蚂蚁溪路段在2014年——现在,被村民张学建、张学祥两人屡次故意严重挖沟破坏和堵路不让车辆出入,(2015年9月25早上张学祥又在另一地方进行破坏,)导致村民们出行难。车辆无法通行,行人过路极不方便(附图),生产生活物资拉不进、农作物等运不出,给我们增加了不少麻烦。我们多次找领导、报警一直都得不到有效解决,派出所每次都说是批评教育。到最后派出所说是纠纷问题让找政府解决,找到政府让找派出所处理。就连镇纪委都说是违法行为,要求派出所按违法行为处理。到现在我们都不知该找谁。我们想问:破坏公共财物可以找理由吗?就算是私人纠纷,破坏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就可以纵容吗?就不能得到处罚吗?屡次故意严重破坏公路算违法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总则中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我们想知道,这样的违法为什么不能处理?为什么屡次都只批评教育屡不见效?为何有法不依?难道就由此事件任由发展下去?拿法律当儿戏? 看看镇政府的回复: 对以上回复我们作出一下解释: 1、线路规划当初是由政府规划放线,现在怎么就不科学了?如果当初没有规化放线就没有今天这事。离农房不足1米不安全,那么现在改的道离农房又有多远呢?是否更不安全?现在改为1.2米宽的旅游便道就安全了吗? 2、公路建设资金使用上不透明和当时承诺的占用土地调整没到位,资金透不透明可以查账,而且掌管资金和账务是不同的人,土地哪家出多少都是自愿的,有签字为证。 3、再说现在本公路属于村级公路(乡道),所有问题是否该由村上、政府处理解决?为何要我们私人处理?公共财产给私人纠纷有关吗?违法行为能私了??? 4、我们问的故意破坏公路是否违法,怎么不处理?为何不作解释? 5、这么一点小事能否给我们一个明确、有效的解决?这可是我们的致富之路。一月两月我们可以克服,一年两年呢? 6、事情虽小,为什么处理起来就这么难?是事情不足挂齿或别的? 7、弱弱问下政府改的道能通车吗?为何要改我们的道? 8、听说破坏者的后台在合江县一主管单位。不然法律怎么把也没法呢? 8、下图是被破坏的公路 我们希望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为官一任,就要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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