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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关于消费日报网-社会观察栏目反映甘洛县新市坝镇临时村村务不公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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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消费日报网-社会观察栏目反映甘洛县新市坝镇临时村村务不公开的回复
9月1日,消费日报网刊登了《四川甘洛县,村务公开咋个这么难》一文。现回复如下:
2013年11月,该村村民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甘洛县政府、县纪委反映该村村务不公开。县纪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村支部书记阿甲以扎莫虚报并贪污粮食直补款7952元、挪用玉米良种补贴款14602元修建村活动坝子、灶台、围墙等, 2014年12月22日,甘洛县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阿甲以扎莫严重党内警告的处分(甘纪[2014年]30号),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纠正。
消费日报网-社会观察栏目9月1日刊出这一文章后,甘洛县纪委监察局、新市坝镇纪委高度重视,9月5日,县、镇两级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针对这次新提到的“选厂租用土地租金”一事再次入村进行核实调查。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
另外,今年8月底,自称是消费日报网编辑的袁春华到我办要求采访新市坝镇临时村有关问题。尽管该同志没有记者证、没有介绍信,但我办工作人员还是给予了热情接待,并主动到县纪委进行了询问。因纪委办案人员外出学习,还耐心向他进行了解释。
甘洛县外宣办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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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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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应传媒格局变化的与时俱进——
浅谈新闻网站记者证发放
2014年11月28日14:21    来源:人民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业内外引发了不大不小的反响。正式推行新闻网站新闻记者证制度,虽是预料之中也是理所当然之举,但网络媒体人依然欢欣鼓舞,毕竟他们逾十年的期待实现了。网络媒体人身份的确认,是适应传媒格局变化的与时俱进。
      有了正当身份,新闻网站不再尴尬。根据2014年10月29日正式下发的《通知》精神,我国逾200家一类资质新闻网站采编人员,从2015年初开始正式纳入统一管理,分批获得新闻记者证。包括中央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全国性行业新闻网站等。在此之前,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日报网以及国际在线(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网站)共6家中央新闻网站,已进行核发新闻记者证的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的范围。
      然而,大量新闻网站尽管有一类资质并设有记者,但这些记者却没有持证的身份。尽管国家层面已认可了其采编人员的合法地位,但与国家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又是相矛盾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成立之前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有规定,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使用有效工作身份证件,并由总署统一印制核发。
      有些地方明确规定新闻网站记者可以评职称,但没有记者证的记者评职称也不符合逻辑。从2006年开始,中国记协就将网络作品列入中国新闻奖,当年评出了2005年的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各地纷纷仿效。
      而网站记者的证件迟迟不发,更是因为网络传播的特殊性,涉及的审批部门不只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部门要协商推进。然而,在媒介融合、打造大传媒格局的背景下,必须减少“扯皮”,同心协力做好基础性的工作。记者的身份认定也是媒介融合的基础性的工作,不能因为网络的特殊性而影响记者证的颁发。
      从现实来看,传统媒体在萎缩、受众在减少、传播影响力在下降。新媒体却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在发展壮大——受众大幅度上升、传播影响力日益强劲。
      这样就出现了无可奈何,但又不得不正视的现象: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主流媒体是传统的机关报、广播电视台,而从实现的传播力和受众关注度来看,新媒体却变得越来越主流。
      国家层面也与时俱进,将传统主流媒体办的新闻网站也称作主流媒体,事实上也比传统媒体有更多的用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更具影响力。比如,人民网、《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较之于《人民日报》纸质版有更多的用户和更迅猛的传播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还不把新闻网站的采编人员列入记者证发放范围,是没有道理的。同等重要的两个舆论场要同时打造,毫无疑问对记者也应一视同仁才是上策。
      破除传统观念,对网络采编人员进行资格认定,顺应了媒体融合的趋势,使新兴媒体的从业人员合法地从事新闻生产与传播,使更多的从业人员合法参与到新闻生产与传播活动中来。这与国家倡导的媒介融合决策是一脉相承的。
     《通知》有这样的表述:“按照分批分类的原则,将对200多家一类资质的新闻网站中符合条件的颁发记者证。”领证的采编人员将接受正规培训。新闻网站领证的采编人员,其前提必须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采编培训合格证》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避免轻易上岗操作问题,有了一支健全的队伍,各新闻网站将会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持续做好培训工作。队伍的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整体素养的提升,将推动新闻网站的采编质量。


发表于 2015-9-12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应传媒格局变化的与时俱进——
浅谈新闻网站记者证发放
2014年11月28日14:21    来源:人民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业内外引发了不大不小的反响。网络媒体人身份的确认,是适应传媒格局变化的与时俱进。
根据2014年10月29日正式下发的《通知》精神,我国逾200家一类资质新闻网站采编人员,从2015年初开始正式纳入统一管理,分批获得新闻记者证。包括中央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全国性行业新闻网站等。在此之前,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日报网以及国际在线(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网站)共6家中央新闻网站,已进行核发新闻记者证的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的范围。
然而,大量新闻网站尽管有一类资质并设有记者,但这些记者却没有持证的身份。尽管国家层面已认可了其采编人员的合法地位,但与国家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又是相矛盾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成立之前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有规定,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使用有效工作身份证件,并由总署统一印制核发。
有些地方明确规定新闻网站记者可以评职称,但没有记者证的记者评职称也不符合逻辑。从2006年开始,中国记协就将网络作品列入中国新闻奖,当年评出了2005年的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各地纷纷仿效。
而网站记者的证件迟迟不发,更是因为网络传播的特殊性,涉及的审批部门不只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部门要协商推进。然而,在媒介融合、打造大传媒格局的背景下,必须减少“扯皮”,同心协力做好基础性的工作。记者的身份认定也是媒介融合的基础性的工作,不能因为网络的特殊性而影响记者证的颁发。
从现实来看,传统媒体在萎缩、受众在减少、传播影响力在下降。新媒体却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在发展壮大——受众大幅度上升、传播影响力日益强劲。
这样就出现了无可奈何,但又不得不正视的现象: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主流媒体是传统的机关报、广播电视台,而从实现的传播力和受众关注度来看,新媒体却变得越来越主流。
国家层面也与时俱进,将传统主流媒体办的新闻网站也称作主流媒体,事实上也比传统媒体有更多的用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更具影响力。比如,人民网、《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较之于《人民日报》纸质版有更多的用户和更迅猛的传播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还不把新闻网站的采编人员列入记者证发放范围,是没有道理的。同等重要的两个舆论场要同时打造,毫无疑问对记者也应一视同仁才是上策。
破除传统观念,对网络采编人员进行资格认定,顺应了媒体融合的趋势,使新兴媒体的从业人员合法地从事新闻生产与传播,使更多的从业人员合法参与到新闻生产与传播活动中来。这与国家倡导的媒介融合决策是一脉相承的。
《通知》有这样的表述:“按照分批分类的原则,将对200多家一类资质的新闻网站中符合条件的颁发记者证。”领证的采编人员将接受正规培训。新闻网站领证的采编人员,其前提必须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采编培训合格证》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避免轻易上岗操作问题,有了一支健全的队伍,各新闻网站将会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持续做好培训工作。队伍的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整体素养的提升,将推动新闻网站的采编质量。



发表于 2015-9-1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村民质疑:甘洛县官方回应《村务公开为何这样难》避重就轻
(2015年9月14日临时村村民代表已经将质疑原件交县委宣传部)


中共甘洛县委宣传部、甘洛县外宣办:

      我们是甘洛县新市坝镇临时村的村民,首先感谢消费日报网和多家媒体关注、关心我们边远山区的村民,仗义执言刊登了《甘洛县村务公开咋个那么难》的文章,报道了我们多方反映却一直得不得解决的问题。文章发表后引来了多家新闻网站和报社记者的关注,纷纷表示将关心我们村的村务公开进程,这让我们感到了温暖,也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2015年9月11日,甘洛县外宣办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发布了《关于消费日报网-社会观察栏目反映甘洛县新市坝镇临时村村务不公开的回复》,我们表示感谢,这算是我们多年来向甘洛县各级部门反映情况后,第一次看到官方的公开书面回应。
      不过,我们村民感谢的同时也感到深深的失望,为什么我们多年来带着实名举报材料几乎跑遍了甘洛县的各级相关部门,却始终得不到书面或公开的答复,临时村依然拒不公开村务,甚至连最基本的村务公开栏都不设置,村民们关心的几个集资款仍然去向不明。然而,媒体报道后,官方时隔几天就回应了,这说明了什么?多年来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甘洛县有关职能部门究竟是不作为、还是难作为?
      而且,我们村民在“官方回复”中还看到的是混淆时间、避重就轻、敷衍塞责。也因此充满了疑问:
      一、甘洛县外宣办回复称:“2013年11月,该村村民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甘洛县政府、县纪委反映该村村务不公开。县纪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村支部书记阿甲以扎莫虚报并贪污粮食直补款7952元、挪用玉米良种补贴款14602元修建村活动坝子、灶台、围墙等, 2014年12月22日,甘洛县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阿甲以扎莫严重党内警告的处分(甘纪[2014年]30号),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纠正。”
     媒体报道和我们村民向甘洛县政府递交的《关于责令临时村村务公开等问题的申请书》说的很清清楚楚:“2013年11月2日,村民以书面反映材料递交县政府、县纪委,之后村民多次到县政府、县纪委询问无果。”请问这是不是事实?
     在2013年至2014年12月,长达一年的时间内,2013年的举报材料中同样列举有“村支书阿呷以扎莫虚报并贪污粮食直补款、挪用玉米良种补贴款14602元”的内容,县纪委是否“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我们不清楚,但是,针对村民的实名举报在这一年中有没有调查处理结果?有没有按规定给我们书面回复?
2014年8月26日,村民联名向省委第八巡视组递交了《关于新市坝镇临时村书记和村长违法乱纪行为的举报材料》,巡视组移交到县委县政府办理。才有的“2014年      12月22日,甘洛县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阿呷以扎莫严重党内警告的处分。”但是,这一处理决定有没有向村民公示?
     二、回复称“……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纠正”。那么,甘洛县是如何纠正的呢?阿呷以扎莫又是如何退还村民玉米良种补贴款的呢?
     事实是:村民向巡视组递交举报材料后,由于村民不知道(甘纪[2014年]30号)处理决定,以为阿呷以扎莫有保护伞,依然逍遥法外,也使得阿呷以扎莫被“处理”后不但不有所收敛,反而更嚣张跋扈,一边退款一边威胁村民。迫于淫威的一些村民至今都不敢去此领补贴款。2015年8月29日至30日,三组组长吉克发铁强行威逼部分村民进行“补领小麦补贴款”签字,只让村民签字却不补发补贴款,妄图以此贪污补贴款并欺骗上级领导。(“吉克发铁强行威逼签字的村民证明名单”附后供核实了解情况)希望甘洛县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三、多年来,村民向甘洛县各级部门反映最多、也是最为关心的几个村民集资款开支明细账目公开问题,为什么只字不提?
更让我们意外的是四川日报网、四川在线发表的记者钟美兰写的《官方回应<甘洛县村委公开咋个那么难>:采访人员没记者证》的文章。我们不禁要问:官方应该是主要回应我们村的村务公开问题吧?取这个标题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觉得“采访人员没记者证”比我们村村务公开更值得大书特书?

      更让人气愤的是,在四川日报网《川报观察•本土独家深度》中,文章标题配图是张冠李戴:用一个不知道那个村的村务公开栏,上面有人正在书写公开事项的照片,以此误导公众:临时村的村务公开进行得有声有色,是我们村民在撒谎。
标题对文章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既然钟记者认为“采访人员没记者证”更重要,我们也特意咨询了一些关心我们的媒体记者。
     其实,发表甘洛县官方回应的《四川在线》就是地方新闻网站,该网站一些采编人员,特别是地方频道的一些采编人员就没有记者证仍然在一线采访报道并署名记者。用《官方回应<甘洛县村委公开咋个那么难>:采访人员没记者证》作文章标题,岂不是自己既当XX却要立牌坊。
      然而,真相却不是这样,作为新闻网站和新闻媒体记者应该知道新闻网站的相关政策。那么文章标题要如此写、标题配图搞张冠李戴(临时村根本就没有村务公开栏),做出如此违背新闻职业准则的行为的目的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消费日报网取得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一类资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也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可供其他网站转载新闻的中央新闻网站。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新闻单位设立并取得一类资质的新闻网站,可以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2014年10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我国逾200家一类资质新闻网站的采编人员,从2015年初开始正式纳入统一管理,分批获得新闻记者证。由于培训、管理考核及分批时间先后的原因,很多中央、地方重点新闻网站的采编人员暂时没有发放记者证。因此,国家层面早已认可了新闻网站发布新闻信息及其采编人员的合法地位。
我们想问一问甘洛县委宣传部,自称四川在线(没有记者证)的采编人员来采访,宣传部拒绝采访不?
     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就告诉我们,他们有记者证的记者在采写《甘洛县78位农民疑似尘肺病死亡 均遭当地误诊》时,宣传部就拒绝了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
可见,甘洛县委宣传部拒不拒绝采访,是对事不对人,只要是舆论监督无论谁来都有可能被拒绝采访。
其实,我们村民更关心的是,记者能否实事求是地写文章。钟美兰记者在报道中说:“文中所涉及款项由涉案人员交回给纪委,纪委都悉数退回给了老百姓,并在村内进行了公示。”
      我们想问一下钟记者,《四川甘洛县:村务公开咋个这么难》文章中主要反映的是我们的老大难:几个集资款去向和村务公开的问题。这些集资款项包不包括在你写的“文中所涉及款项”中?是否“都悉数退回给了老百姓,并在村内进行了公示”?你到我们村民中间来了解过吗?如果你来采访了解,我们只会热忱欢迎和如实介绍情况,绝对不会出现拒绝采访和虚假描述的事情。
      在此,我们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继续关注、关心我们临时村的村务公开进程,我们保证讲述的所有事实都是真实的。也希望甘洛县委宣传部的领导继续关心我们,给我们以帮助,尽快落实《关于责令临时村村务公开等问题的申请书》的请求: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在临时村设置固定村务公开栏,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查清村民最为关心的几个集资款的收支情况,责令公开其开支明细账目,不能打捆公布“坨坨账”;对临时村的集体财务进行监督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启动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
                                                                                       甘洛县新市坝镇临时村村民联名(名单附后)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三日
村民质疑甘洛县官方回应《村务公开为何这样难》.jpg
QQ图片20150913032201.png


发表于 2015-9-14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9月14日上午,临时村村民代表已经将“村民质疑:甘洛县官方回应《村务公开为何这样难》避重就轻”原件交甘洛县委宣传部,当面向宣传部领导述说官方回应失实的地方,并陈述了村民的要求!!!

发表于 2015-9-1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是进行回复解释(包括辩解)都是正常的,不会有人会计较。
不过说那样的话,加那样的文章标题,以为可以恶心人,却不知辱人者必会自取其辱。
发表于 2015-9-15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与编辑联系

发表于 2015-9-1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民的监督,何谈事件的真相?

你们所说的每一句话,百姓都在质疑;
百姓质疑的每一件事,你们都在否认;
你们否认的每一件事,最后都被证实;
你们之所以不愿敬畏人民,是因为人民手里没有那张选票;
你们之所以不愿服务人民,是因为人民币比人民更具诱惑;
你们之所以不愿善待人民,是因为人民习惯了忍让和沉默!

最大的问题就是“相关职能部门”集体沦陷为临时工,不作为、难作为?
导致当地官媒总是屡屡被谣言逆袭掌嘴,
人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一幕接着一幕轮番上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6 06:36
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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