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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福德中心小学9.4食堂臭骨头事件,实时更新中(蓬安教育局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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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元2015年9月4号下午五点左右,福德到南充的客车返回福德,福德小学初中部食堂有两大袋货,当时叫唐华强(好像是他)把他送到学校,结果在送往学校的途中掉下一小口袋,路边的人捡到打开一看,发现全是发臭的鸡骨,后面经过询问才得知是学校食堂的货物,(有人开始就猜测是学校用来熬骨头汤泡米粉的)........然后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后面有人就去学校找麻烦了,闹事的越来越多.......后面.......后面........(骨头被埋,然后被人挖出来饿了).........反正有很多细节说不清楚,反正闹了很久,(群众太多罗家派出所带不走人,学校被围得水泄不通)大约凌晨12点人群才散开,我晚上10点离开现场的,(听说老板被押走的时候挨揍了),我也不做评论,我只说我知道的看到的闻到的。希望严查,反正、、很臭、、、有点卤香。我走近拍了几张照片差点吐出来。实时更新:

福德中心小学违规将食堂承包出去已经是肯定的了。

有人传闻,怀疑福德中心小学食堂用臭鸡骨当营养餐,福德中心小学取消了发鸡蛋牛奶的营养餐模式,采用免费吃早餐的模式实行营养餐模式,本来受害的只有留守儿童,然而附近的走读生也在学校吃营养餐(怀疑用丑鸡骨熬制米粉汤)
福德中心小学违规的事情太多了,学校将教辅,寒假生活给予学校领导(吕光明)家属在校外出售,(有图有知情者求上传)每当开学时,福德新街满街都是购买练习册,寒暑假生活的人,某某赚得笑呵呵。(这事得严查)
声明:本人中立,未添盐加醋,只发表我听到的,见到的,只是作为福德人,感到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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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抢个沙发,方便更新,手中有视屏,论坛能发视屏吗?求解

发表于 2015-9-6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德中心小学关于“食堂承包业主违规采购异味鸡骨”相关帖文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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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查  必须给 学生 家长 老师们一个交代

发表于 2015-9-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听说这个事情,也去了解一下,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现骨头有异味时就准备处理了的,这个天气也难免,我也听说是街上有起哄的带头人,大家都是平民百姓,人家都已经处理掉的东西被另外的人挖掘出来这个事情肯定也不简单。说直白点,这些事是有人在作祟吧。只是可惜了某些人做了冤大头。食堂工作人员也是有错的。只不过我观察了这些天  我发现这件事是有人在做文章的。只是希望不要拿孩子当作试验品。还有,从中作梗的那人,你肯定也没想到有这个结果吧 ,鱼死网破是这个意思吗。只想告诉善良的村民们,不要被他人利用了。我只是旁观者,但是街上的大多人都看得懂这是怎么回事,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发表于 2015-9-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路过了 发表于 2015-9-6 10:26
我也听说这个事情,也去了解一下,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现骨头有异味时就准备处理了的,这个天气也难免,我也听 ...

大家只想知道真相 ,走正常程序,是什么就是什么,言论并不重要。

发表于 2015-9-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蓬安··· 发表于 2015-9-6 10:32
大家只想知道真相 ,走正常程序,是什么就是什么,言论并不重要。

只是觉得这个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   

发表于 2015-9-6 1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草你大爷,不是人,对这些黑心商饭,却不容忍

发表于 2015-9-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学校食堂要外包了??????
发表于 2015-9-6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省教厅年年发文,严禁学校食堂外包,福德中心小学还真有本事,顶风做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6 14:45
严查到底
发表于 2015-9-6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将加大农村营养校餐信息公开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20 19:55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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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韩洁、王静茹)中央财政一年支出180多亿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人每天提供4元营养膳食补助。这些钱花得合理么?贫困地区学生吃上健康安全的营养餐了吗?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教育部官员20日表示,将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农村校餐计划“阳光化”。
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600元,一年中央财政支出约160亿元。2014年11月起,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标准从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生每年800元。从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1191亿元。
为推进该计划的透明公开运行,回应社会关切,教育部委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于今年5月推出“阳光校餐网”,主要通过试点学校“晒校餐”方式,实时展现该计划执行情况与效果。目前已有5省20县、1700多所贫困地区学校在该网站上实时上传校餐菜单、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在此间举行的研讨会上透露,参与“阳光校餐”项目试点地区下一步拟扩大到14省100县,首批试点县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网上“晒校餐”,具体试点学校正在最后确定中。
“信息公开有助于让学生明明白白‘消费’营养补助,让家长和社会全面及时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有助于消除腐败的温床和土壤。”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校餐计划“阳光”运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有益探索。
出席研讨会的教育部教育督导办专项督导处处长杨宇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已有29个省(区、市)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13.3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1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每天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受益学生达2132万人。
责任编辑: 陈燕
发表于 2015-9-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义务教育_360新闻搜索
http://news.haosou.com/ns?q=%e5% ... 2%b2&src=onebox
                四川义务教育新法规今年9月起实施
http://www.scol.com.cn(2014-5-29 12:48:02)  四川在线  评论共 0条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微信编辑:吴娜记者 吴忧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最终以6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最终的《实施办法》取消了一审稿当中“九月一日前年满六周岁”的明确日期限制。

  在本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之后对草案进行了小范围修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修改稿经本次修改后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表决。

  入学须“年满六周岁” 与上位法无异

  《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的确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而《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的确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实施办法》与上位法无异。

  在第一次审议稿当中,《实施办法(草案)》曾提出,“凡当年九月一日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最终的《实施办法》取消了“当年九月一日前”的表述。在一审当中,“当年九月一日前”的条文引发关注,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意见,认为不应限定在“九月一日前”,建议参照上位法的提法。在3月进行的第二次审议当中,“当年九月一日前”的条文已被拿去,最终的《实施办法》也未见此表述。

  严打乱收费 赞助费、择校费师出无名

  《实施办法》第七条同时规定,“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这让入学“赞助费”和“择校费”师出无名。这是第三次审议时新增加的条文,也是第三次审议稿的最大亮点,在最终的《实施办法》中得以保留。

  《实施办法》还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与生活补助;学校应实行校务公开,包括财务收支、收费项目等重大事项;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演出、庆典等活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在职教师不得从事、组织或者推荐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有偿培训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各类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教师购买教学辅导资料及报刊杂志,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教学辅导资料及报刊杂志。

  教育均衡 流动人口就近入学、不设重点班

  《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对发展均衡教育也提出诸多要求和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就业证明、居住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就可提出入学申请,当地教育部门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辖区内的教育资源,不得将学校分为或者变相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设备的配置,改善其办学条件。

  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二十四小时安保值班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互救和紧急疏散避险等应急演练。”

  《实施办法》还规定,学校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安保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立减速、限速、禁鸣、斑马线等设施和标志,应当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负责疏导交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国家规定,在学校周边兴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设施,不得在学校周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不得从事影响学校安全和教育教学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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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71号) 2015年08月05日 字体大小:大中小背景颜色:【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川教函〔2015〕47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12〕91号)精神,切实加强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教辅材料使用散、乱、贵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但是,仍存在个别地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不力,有的地方和学校没有按规定使用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没有得到落实;有的地方和学校存在强制代购和搭售现象,违背学生自愿原则。为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是否按国家和省教辅材料选用程序推荐教辅材料;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是否违规干预、插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选用工作;学校代购教辅材料是否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和实行无偿代购;是否在省教辅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其他教辅材料或图书、报刊、杂志等;是否存在随意扩大征订范围,搭售其他任何教辅材料或物品;是否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是否存在学校、教师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 二、检查形式 各地和学校要迅速开展教辅材料选用和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中小学的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专项检查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教育厅将采取明查暗访或随机抽查的形式,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查看相关资料等方法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各地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查处。对检查中经核实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负责人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各中小学校要把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8月4日
  看看文件吧,
发表于 2015-9-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路过了 发表于 2015-9-6 10:26
我也听说这个事情,也去了解一下,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现骨头有异味时就准备处理了的,这个天气也难免,我也听 ...

你这样说也有道理,食堂有问题及时处理,是学校政府的事情,但是一味盲目的事态扩大化,就肯定有人在中间捣鬼了,想想事情结束后谁获益也许能看出一二,但目前还是希望能把事情查明吧!

发表于 2015-9-6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有用心的人真可怕,只不过理理这逻辑 感觉不合理啊   人家包车不啥不把有问题的带走,哎  也说不清  就看最后结果吧

发表于 2015-9-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路过了 发表于 2015-9-6 10:26
我也听说这个事情,也去了解一下,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现骨头有异味时就准备处理了的,这个天气也难免,我也听 ...

有错在先,就不要怕受到检阅。那不是没人发现,就一直用这些渣渣骨头熬汤给娃儿吃哦。首先你要晓得,切买这种骨头,你就已经错了!!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6 17:07
应以谋杀罪起诉

发表于 2015-9-6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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