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社保局:关于20158月事业单考试人员考试政策性加分的公告出来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市社保局公布的9月市事业单位的加分,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来的,没一个超过6分,再看看平昌县社保局,有加8分的,10分的,甚至还有12分的,那还考个啥子哦,喊他直接去上班就完了嘛。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看看8月20号的市社保局公布的加分人员,再看看9月1号的平昌县社保局公布的加分人员,他们中有好多已经再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加分了,平昌县事业单位居然还在给他们加分。(具体情况请看附件,也可去市社保局和县社保局官网)
关系这次在平昌考试的1400多名考生,还请有关部门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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