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诗可补察时政乎
白居易在《策林六十九。采诗以补察时政》的《与元九书》里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而形于歌诗矣。”
这就告诉人们,文学的唯一源泉,是人们有所感的事。也就是:自己的事或别人的事,家庭的事或国家大事,天下无所不包的林林总总的事。我们见于事,而感于心,动乎情,发乎声,见诸文而已。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道德文章千古评说,不可草率立意。我们的键盘,虽然可以遨游四海,上至苍穹,下落碧泉。我们也能神交古今名人硕士、各色官民,但是,却极难边其真伪。顾及道德准则,文章的社会意义,又不得不慎之又慎、辨之又辨了。我们既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他在《与元九书》中提出创作的纲领是:“上以补察时政,下以泄导人情。”在《策林。六十八》里明确:“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补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我们绕指的敲击时,千万莫忘自己操弄着——神圣的“惩劝善恶之柄”。一定要勉力做到“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力求“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
我们不可能躬亲天下事,假象常常忽悠人。理性地收集、筛选、过滤、提取、凝练信息,就显得异常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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