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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5820|评论: 41

[群众呼声] 政府禁滥办酒席的介入点:由职能部门如公安、卫生防疫、税务、民政等下发联合执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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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抛砖引玉:    有人说政府强力介入滥办酒席没有法律依据,但可以分解开来,由职能部门如公安、食品卫生、税务等下发联合执法文件,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也可以限制酒席桌数、礼金数额不得超过50元或者免费吃酒。
    公安部门:因办酒席涉及大规模人员集聚、赌博 、治安等问题 ,可以主要介入,可作为办酒席的审批部门。(治安管理处罚法)
    税务部门:查税,可以征收筵席税。
    卫生防疫部门:因办酒席涉及食品安全和厨师等的健康卫生、传染病防治等。
    以上这类部门,行驶职权范围内的事,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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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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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个法律伪专家,我看你还是算了吧。
公安部门方面:聚餐不等于游行集会。根本用不着行政审批。赌博应该治理。但法律法规也有规定:老百姓以小额彩头进行的棋牌游戏,并不认定为赌博。
税务方面:筵席税不知道是哪个年头的事了。税收法定,没有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授权的国务院,任何部门和人都无权制度税收政策!
卫生防疫部门:开办餐饮企业,前置行政许可就是办理卫生许可证,用不着你来多此一举。大型宴席,也有报备制度。

发表于 2015-8-2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21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让1968 发表于 2015-8-21 11:34
楼主这个法律伪专家,我看你还是算了吧。
公安部门方面:聚餐不等于游行集会。根本用不着行政审批。赌博应 ...

    本人没有自封为“法律专家”,只是凭工作经验就事论事而已。相反你在论坛上却到处大谈法律。好像你真是法律权威一样,无孔不入,有意思吗?这里仅是探讨而已,谁在重视你我这些观点?前几次给你举了那么多现实例子,忘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
     你太自信的勇气可嘉。你这套主观想当然的说辞,只能是你自己的解释。只能说你实际工作经验太少,照搬教条色彩太浓厚。你这种思维方式来北京这种大城市试试看什么效果。
   一、“聚餐不等于游行集会”  ?你来北京试试? 以小额彩头进行的棋牌游戏“怎么界定?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解释而已。
   二、筵席税一说只是举例而已,本人知道08年已取消。但政策都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进行调整的。 不等于不可以进行类似探讨。
   三、人家不是光说的办餐饮“企业”,你这个理由更可笑,办了证件不等于就不监督了。按此理由,全都可以只办证后就什么不管了。那要政府职能部门干什么?干脆改成“办证办公室”算了。
       本人还真没时间给你多说。不想过多对你进行评说。你好自为之吧。忙了。

发表于 2015-8-2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chicha风云 发表于 2015-8-21 13:01
本人没有自封为“法律专家”,只是凭工作经验就事论事而已。相反你在论坛上却到处大谈法律。好像你真 ...

北京是什么地方,通江是什么地方?一个小县城能与首都相比?国际国内影响力和反恐压力完全没有可比性。你有本事把通江搬到北京去,把通江也弄成首都。
税收法定。你所谓的收筵席税并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想马上在通江实施。现在税收都在逐渐取消国务院的授权了,以后收税必须经全国人大批准。这是趋势。你是说法无疑是开历史倒车。
餐饮企业不仅需要办证,而且也需要监管。但监管不是事事都要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去检查。通江那么多的餐饮企业,哪来的那么多人手去做这事?经费不够你给补上?餐饮企业的合法权益怎么维护?这之中并不能排除有个别执法人员借机吃拿卡要。
本人同样不愿意给你多说。我只希望你这个法盲不要乱出馊主意,你这样做不仅会让政府违法,而且还影响我们老百姓正常的生活。谁影响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我反对谁!

发表于 2015-8-2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跑, chicha疯云来啦,快快快!
发表于 2015-8-21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需要注射大剂量疫苗,防止病毒变异

发表于 2015-8-2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让1968 发表于 2015-8-21 11:34
楼主这个法律伪专家,我看你还是算了吧。
公安部门方面:聚餐不等于游行集会。根本用不着行政审批。赌博应 ...

我看中国很多税没有税收法定,照样收取,你知道吗?

发表于 2015-8-22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难寻 发表于 2015-8-22 17:07
我看中国很多税没有税收法定,照样收取,你知道吗?

税收法定也就是说设立税收的种类和标准的机构只能是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现阶段,授权给国务院可以制定税收暂行条例。但这肯定只是过渡阶段的事情,给国务院的授权迟早会取消。
在现行政策下,各地地方政府是无权制定税收种类和征收幅度的。所以楼主建议开征筵席税,完全就是无稽之谈。筵席税在2008年就取消了。
发表于 2015-8-22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收“个人所得税”: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3 01:17
卫生执法可以去执行!随便抽查基本上都不会合格的

发表于 2015-8-23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76.42.x 发表于 2015-8-23 01:17
卫生执法可以去执行!随便抽查基本上都不会合格的

少数普通公民认为权利可以随意玩弄甚至可随意用来整人 ——这不可怕。可怕的是少数有点权力的职能部门常常就这么认为这么做,权大于法老子最大奈何于我。于国家大政于不顾滥用权力,甚至如楼主希望以随意联合执法的形式混淆其执法的合法性并不鲜见。

发表于 2015-8-2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候不到 发表于 2015-8-23 18:17
少数普通公民认为权利可以随意玩弄甚至可随意用来整人 ——这不可怕。可怕的是少数有点权力的职能部门常 ...

的确是这样。感觉通江的法制环境非常的差!
多年前邀约摩托车车友多人到通江自驾游,本来合法骑坐两人的摩托车,到了通江,摩托车搭人居然就成了违法行为,要收证罚款。
当时就想在通江打行政官司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让1968 发表于 2015-8-23 20:13
的确是这样。感觉通江的法制环境非常的差!
多年前邀约摩托车车友多人到通江自驾游,本来合法骑坐两人的 ...

我说嘛,你起劲反对原来是这样。你曾经被通江交警处理过啊,这难道不是私仇吗? 全国哪个地方法制环境不差?就是大城市稍好一点,但也不是事事依法。你既然承认法律全国是统一的,除个别给予地方优惠外(比如每年的司法考试,通江就降低了要求,专科就可以考),其他法律包括你所说的行政法,首都和地方县政府一样的,这一点你咋选择性失明呢?

发表于 2015-8-2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chicha风云 发表于 2015-8-24 08:40
我说嘛,你起劲反对原来是这样。你曾经被通江交警处理过啊,这难道不是私仇吗? 全国哪个地方法制环境不 ...

原来你这北大的高材生就这水平!
有合法行政许可的摩托车,在通江骑坐两人,就成了所谓的“违法”行为,完全就是对法律的亵渎。这又是通江县越权行政的又一典型事例。
同样的事例,我在万州也发生过。我就打了行政官司。他们所谓的“整摩办”乖乖赔礼道歉,退回“罚款。
参加全国的司法考试,通江可以专科学历参加考试并降低合格分数,那是对通江这类贫困山区的照顾。因为边远地区急需法律人才,但拿到的证书只能在本地执业。你这个北大的高材生这都不懂,还谈啥行政法哦?!
同理,在民族自治地区,也可以有自己民族特有的法律规定。我劝你还是歇歇吧,莫再出来骚皮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让1968 发表于 2015-8-24 08:57
原来你这北大的高材生就这水平!
有合法行政许可的摩托车,在通江骑坐两人,就成了所谓的“违法”行为, ...

以前也给你交流了一些。
   一、本人的学历确实是北大的,如果是买的,怎么在京找工作?你以为北京的单位入职审查那么轻松?还能在北京混得下去(这地方藏龙卧虎人才济济你不是不知道)?我现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华润大厦第19层上班,职务是合约部总监(专管单位大量合同审核和谈判的),年薪25万,不算多,但养家糊口、养房、养车基本够了。所以对民事法律特别是合同法方面有了解,其他因工作关系没有过多涉及。住海淀区清河小区,私家车是沃尔沃越野车(价值多少你自己网上查),首号京A,尾号是0。只能告诉你这些了,信不信由你。俗话说“我就在这里”。有必要 一定要证明你相信吗?
   二、楼主的评论也有一定片面性。我并不认为你法律知识怎么有基础。你那或许是在“禁止办酒席”这问题上临时查阅资料或者网上搜索后,加上自己的加工发上来的吧?
   三、既然你90年的法律本科,这么多年咋没考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呢?86年起到2001年每年有司法部组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是司法部组织的。2002年起改为国家司法考试了。本人接触过的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本科生,不论是否从事法律工作,都必定会参加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考试的,作为一种职业必备要件。你这些资格都不敢参加,还有什么脸面在这上面装蒜?谁在重视你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9: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让1968 发表于 2015-8-24 08:57
原来你这北大的高材生就这水平!
有合法行政许可的摩托车,在通江骑坐两人,就成了所谓的“违法”行为, ...

以前也给你交流了一些。
   一、本人的学历确实是北大的,如果是买的,怎么在京找工作?你以为北京的单位入职审查那么轻松?还能在北京混得下去(这地方藏龙卧虎人才济济你不是不知道)?我现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华润大厦第19层上班,职务是合约部总监(专管单位大量合同审核和谈判的),年薪25万,不算多,但养家糊口、养房、养车基本够了。所以对民事法律特别是合同法方面有了解,其他因工作关系没有过多涉及。住海淀区清河小区,私家车是沃尔沃越野车(价值多少你自己网上查),首号京A,尾号是0。只能告诉你这些了,信不信由你。俗话说“我就在这里”。有必要 一定要证明你相信吗?
   二、我并不认为你法律知识怎么有基础。你那或许是在“禁止办酒席”这问题上临时查阅资料或者网上搜索后,加上自己的加工发上来的吧?
   三、既然你90年的法律本科,这么多年咋没考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呢?86年起到2001年每年有司法部组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是司法部组织的。2002年起改为国家司法考试了。本人接触过的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本科生,不论是否从事法律工作,都必定会参加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考试的,作为一种职业必备要件。你这些资格都不敢参加,还有什么脸面在这上面装蒜?谁在重视你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4 10:07
说真的,一个人总是在这里炫耀自己的财产,资历,且不论真与假,光是说出来放在论坛里就已经够臊皮的了,你是要全国人民都相信你开沃尔沃,京牌,搞法律工作的,你才甘心!其实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与别人何干?这里不是财富论坛,讨论的也不是北京的事,我想说,通江出了你这样的人,简直是通江的耻辱,你报上大名,然后我们随便问一个芝苞的人,就知真假啦,何必在这上边装B?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4 11:19
感谢北大高材生在首都为通江所做的贡献,希望你的骂人和装B风格在北京发扬光大!

发表于 2015-8-2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简单、清楚的问题复杂化,也是这个问题难以厘清的原因之一。
宴请和赴宴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请谁作客和是否作客也是公民自主、自由选择的权利,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宪法的规定。所以,我们对通江酒席泛滥情况能做的就是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呼吁人们尊重和行使自已的公民自主权,不违心的走不愿走、不必走的人户;自觉抵制那些反复请、挖空心思请的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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