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教育局长:三中食堂招标黑幕真的莫法揭吗?
投标公司虚报业绩、资质不符,却堂而皇之地成为中标第一候选人;监管部门明知造假,却装聋作哑、查而不办。这样违法违规、背离“三严三实”的天下奇闻却真正发生在巴中市第三中学师生食堂、师生生活服务部及浴室后勤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招标中,四川展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采取“虚报业绩和冒用他人资质“等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中标第一候选人的资格。该招标结果于8月1日在三中校园网上公示后,引起强烈反响,质疑声不断,“路见不平一声吼”,于是有正义之士于8月3日书面向市教育局纪委进行了举报,市教育纪委某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予以认真调查并给予满意答复。但是,对于这么简单、“秃子头上的虱子”的事,市教育局纪委的工作同志却查了整整8天,于8月10日在电话中口头答复:“一是业绩问题,查证的是该公司申报的2013、2014年两个阶段在龙湖的经营业绩;二是资质问题,查证的是该公司的报名时递交的是龙湖中学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他们(市教育局纪委)认为这些都是符合要求的”,对此,举报人予以了反驳,后8月13日当面到市教育局纪委要求给予书面明确答复,但时至今日,市教育局纪委未作任何书面答复,一再拖延、推诿、搪塞。
市教育局纪委作为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招标当日市教育局纪委派员全程参与),理应依法依规对招标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但是却百般偏袒,并强词夺理地把招标文件要求的“两个项目的业绩”说成“两个阶段的业绩”,“两个项目等于两个阶段”这样逻辑荒谬的话出自于主管教育的工作人员之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同时,把明明冒用刘校长作法人的龙湖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说成是展韬公司拿来用也可以,真的是“我的地盘我作主,我说啥子是啥子”,把一个严肃、公平、公正的招标工作玩弄于股掌之中了。这么任性的领导,这么随意的作为,这么不负责任的答复,这么推诿拖延,是不是市教育局个别人与被举报人展韬公司有苟且之事,不敢理直气壮地处理?这种敷衍塞则的态度和不敢坚持原则正义的做法,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教育的结果吗?
学生食堂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和学生的成长,招投标工作非常严肃,其法律性、政策性规定很强,所有投标人必须严格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这样一个公然造假和不具备资质的公司最终成为中标人,师生的健康安全还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吗?因此,强烈要求有关单位对此进行认真、严肃、细致的调查,若调查属实,按照《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此次招标公告的规定,取消其中标第一候选人的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险:招标文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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