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关于对营山论坛麻辣社区中网友反映回龙个协分会收取个体户会员费有关事项的回复
各位网友:
8月17日,营山论坛麻辣社区中,行政乱收费可恶网友发了一篇题为“请问营山县工商管理局黄局长”的贴子,内容为“尊敬营山县工商局局长黄建泉局长你好,请问我们营山县的个体户在收取会员费没有?还是个别乡镇在收取,今年2015年回龙镇工商所收的每个个体工商户160元的会员费不知道合理不?也没有给我们正规发票。还希望在百忙之中得到你的回复。注(不是往年的工商执照换证办理的费用,而是收费的人员说的一种叫会员费的管理费用)”,现回复如下:
一、个私协会收取会员费的依据。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件精神,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章程》。《章程》第九条“会员的义务”第二项规定:“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会费”。据此,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所以“行政乱收费可恶”网友询问“营山县的个体户在收取会员费没有?”,不仅是回龙分会在收取个体工商户会费,而是全国各地都在收取个体工商户会费。
二、个私协会收取会员费标准。根据《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章程》第十九条之规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为:个人会员按每人每月5-7元收取,自愿多缴不限。同时,在会费收取中,我会严格要求各分会必须是协会工作人员收取,工商所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会费的收取,并且对收取的会费必须开具财政专用发票。所以“行政乱收费可恶”网友所说的回龙镇工商所收取个体工商户会员费情况应该是营山县个私协会回龙分会的工作人员收取的。各位网友如发现协会工作人员在收取会费中未按规定收取的,可如实向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提供相关依据,我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调查处理。
以上回复,如有不祥之处,可电话咨询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电话:8232453)。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对营山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管。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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