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朗池镇人民政府:
对于你们回贴我深表愤怒和对政俯的不信任 ,不负责任没有明变事非的能力!你对你们的这些回复有法律依据吗?
1)关天我母亲陈淑碧的申请退土地的申请书,你们真有鉴别过是真假?我母亲80几岁高龄一直在河南生活。从来没有上过学她会写这么漂亮的文字。这是稍微动一下脑子的人都能想到的事情,这是社长伪造的。就是不会写字找人代写的有按指印吗?她有孙子那么可做DNA比对吗?我作为我儿子的法定代理人我是完全有民事行为的人应由我说了算。
2)听说关于我远嫁回龙一事,你们有去调查过吗?嫁到回龙哪里了?我儿子在外面上学因是外地户口不能在外面升学最近这二年在回龙镇中上学一直在我娘家的姐家里居住你们捕风捉影,我只是为了生活养活儿了在外面打工。就算我是结婚了我又没有犯重婚罪你们有权力让这个成为借口取消我儿子对他父样的继承权??借口取消我的土承包权??还有土地征收补尝?我小孩在家上学一直打证明都有在河堰村上盖章的。
3)土地几十年不变,队上死上几十年的人都还有土地承包权还要分钱。就算儿子的奶奶同爸爸去世了。他孙子儿媳是不是第一继承人???。你们怎么只字不提孙子的事?户口本上。老公死后最后一年交农业税我不欠一分作为一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我尽了。该我享受权力的时候就没有了是吗?这就是一方父母官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吗?
如果政俯也任由你下面的人胡作非为 的话我们老百姓没法活了!
如果同你们讲理说不清的话,我只有用请律师起诉!在问政四川网上发贴及省长信箱我相信事情大了可能也不是你们说就算的。
赔我的务工费,精神损失费,赔付我一切应得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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