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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严刹“宴席风” 老百姓办酒席也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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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2015-07-31    作者:刘先贵    来源:巴中新报

近日,通江县委办、县政府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国家工作人员和群众办宴席均需提前5-15天审批,而且还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相关单位申报。

  哪些酒席可以办?

  国家公职人员只可办婚嫁酒、丧事酒

  通江县规定酒席申报范围: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寿酒: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

  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申报程序:提前5—15天申报,老百姓办酒宴经审批后才能办

  通江县规定,该县按照酒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须提前5天填写《通江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具体报告程序和要求为: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非领导职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登记,其中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分别报县教科局纪委、县卫计局纪委、县国资委纪检组备案登记。

  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须提前15日(丧葬在事中或事后15日内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到辖区村(社区)填写《通江县群众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再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由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惩罚措施:违规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村干部不吃请违规酒席

  通江县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扣0.1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另外,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村支“两委”成员及村民组长要带头不操办、不吃请违规酒席。

  “这样做的目的是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从而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通江县人民政府一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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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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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很好,点赞!值得巴中境内推广借鉴。“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实际操作中并不好处理,不如改为:承办酒店(餐馆、会所等)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的批件的,酒店所办席桌营业收入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

 楼主| 发表于 2015-8-1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片 发表于 2015-8-1 13:33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很好,点赞!值得巴中境内推广借鉴。“违规操办酒席借 ...

巴中三县两区的实际情况大都差不多,属于贫困山区,所以应该出台一个全市的统一标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说实话,一年的全部收入很大一部分都是花在这上边的,很多家庭因此破产。

发表于 2015-8-1 14: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落在实处!希望政府坚决刹住这股歪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4:39
支持,全市共同遵守!

发表于 2015-8-1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做法合情合理,应全力推广。平昌县政府也应该将办酒席具体化,大力普及到辖区内所有人员,正真拒绝乱办酒席。

发表于 2015-8-1 14: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市场行为的行政干预的都会带来负面效果,也就是所谓的好心办了坏事。

 楼主| 发表于 2015-8-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POWER 发表于 2015-8-1 14:56
任何市场行为的行政干预的都会带来负面效果,也就是所谓的好心办了坏事。

楼上估计是一年365天,天天办酒席敛财吧,不然怎么会反对全市人民都叫好的规定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5:09
平昌也该如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5:09
赞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5:41
我看操作起来也难,有些老百姓要办你把他求发,可以这样说,本人虽然对办酒席也颇有微词,但我坚持从我自己做起,至今都七年没办过,但别人办我照样送情,尽管我可以办房子酒,办生招,但我都坚决不办,不像有的人一边抱怨别人办一边自己毛起办,多俗气啊!现在这个规定出来对那些办得多的人当然举双手赞成,而对那些不大办的人显然科不平对吧,不过我还是绝对赞成!问题是能落到实处不??能常态化坚持查办不?

发表于 2015-8-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这次走在全市前面了,就把这个文件上升个高度,整成光辉的“巴中经验”!全国有滥办酒席陋习的地方到时来巴中开现场会,顺路到平昌来一次乡村旅游。一举多得。
发表于 2015-8-1 1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8-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定是违法的,完全经不住查问!

发表于 2015-8-1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权力没收?完全是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15-8-1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
通 知
为认真学习推广空山乡创新村规民约的做法,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就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酒席申报范围
(一)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
1.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2.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提出申请。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1.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2.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3.寿酒: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二、酒席申报程序
按照酒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
(一)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须提前5天填写《通江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具体报告程序和要求为:
1.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非领导职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登记,其中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分别报县教科技局纪委、县卫计局纪委、县国资委纪检组备案登记。
2.行使备案登记职责的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应建好台帐,及时做好报告的登记管理和情况汇总。
3.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本通知的,由职务最高的人进行报告,并附上适用本通知的其他人员与本人关系、单位和职务等情况。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须提前15日(丧葬在事中或事后15日内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到辖区村(社区)填写《通江县群众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再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由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1.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规范酒席操办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辖区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工作,制定本乡镇《实施细则》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操办酒席的管理。
2.各乡镇纪委为本辖区内规范酒席操办的监督主体,对村(社区)规范操办酒席进行监督,督促村(社区)严格执行规范操办酒席申报审批、登记和备案,加大对执行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的责任追究力度。
3.指导村(社区)按照县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要求,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写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全面构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
4.指导村(社区)成立家政服务组织或协会,积极做好规范群众操办酒席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村(社区)职责
1.村(社区)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组建酒席承办家政队伍,并加强监督管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具体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并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必须做到家喻户晓。
2.负责本辖区酒席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村规民约》中关于规范群众操办酒席的相关规定。
3.村(社区)班子成员实行分片挂包,村民组组长负责本组酒席申报指导和信息反馈,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村支“两委”成员及村民组长要带头不操办、不吃请违规酒席,切实履行规范群众操办酒席职责。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带头抵制和举报滥办酒席的行为。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各级各地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本地本单位开展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对干部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2.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单位。加强对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除陋习、树新风的舆论氛围。
3.公安、执法、市场监管、卫计、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强力监管。
四、纪律要求
(一)国家公职人员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扣0.1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的明查暗访,督查中发现违规操办酒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予通报。
(四)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公开举报电话。要把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村规民约》,坚决抵制违规酒席吃请,党员干部不得参与违规酒席的请吃、送礼,违者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

发表于 2015-8-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5-8-1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

一、违反行政许可法,
二、没收礼金,礼品上交财政,于法无据。

当然,本人也讨厌办酒席过多过滥,但不能用这样行政干预的办法,这个我觉得违法了,经不起查问。

发表于 2015-8-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人版酒席都是为了敛财。

发表于 2015-8-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大力禁止滥办酒席的陋习,特别是借机敛财的通知,动机和愿望是好的,但不能违法呀。

如果有人起诉,我觉得你们要败诉,呵呵。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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